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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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履行好“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职能,着力解决我区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问题,确保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根据区建交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联合发文《关于镇海区全面改善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意见》(镇建交[2017] 10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镇(街道)2020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修缮实际工作情况,5户困难家庭已全部完成改造治理。经第三方机构复核确认,5户困难家庭已全部达到房屋解危要求,经审核共发生修缮费用110231元,根据文件规定,可补助修缮资金75000元,其中市、区财政补助37500元,其余资金由镇街道补齐。现将2020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修缮补助资金37500元下拨给你们,请有关镇(街道)收到后作“上级补助收入”,列支“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科目,按规定进行配套,及时将资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