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175/2021-20295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海区2021年中考优待政策摘要
(1)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2)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优待;
(3)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 号)执行;
(4)公安民警子女依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 号)执行;
(5)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 分投档。考生在以上政策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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