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澥浦劳动监察中队收到企业感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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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澥浦镇劳动监察中队监察员金敬富收到一面“为群众解困、为企业排忧”的锦旗,表达了赠送者对监察员秉公执法、高效廉洁的感激之情。

与以往不同,这面锦旗不是来自企业员工,而是由澥浦镇内一家五金厂赠送。“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金老师及时介入协调,我们可能就在不经意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厂负责人戴建国拉着劳动监察员老金的手激动地说。

这个故事得从一起咨询开始。10月22日,澥浦镇劳动监察中队接到当事人母某妻子的咨询,称母某在五金厂工作,身患重病后已休假10个月。如今家庭收入微薄,生活极度困难,希望寻求帮助。

监察员金敬富接到咨询后,首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作出解答: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母某在该企业已工作数年,对应医疗期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医疗期满后应返岗工作,如不能返岗,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母某妻子表示,近期丈夫病情恶化,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返岗,打算回四川老家休养,希望能帮忙尽快解决此事。

考虑到当事人身体每况愈下,一刻都容不得耽误。金敬富于当天下午走访该企业了解情况。在与企业多次沟通,解读劳动法相关政策后,企业负责人戴建国表示理解。企业和员工双方约定于10月25日见面协商此事。

当天一早,金敬富与戴建国一起来到当事人家中。看到当事人母某所住出租屋内,环境简陋,生活十分艰辛。金敬富基于劳动法规、鉴于人道主义来协商此事,劝说企业在支付规定金额的基础上再额外补助一笔资金。戴建国也当即同意,愿意支付一万余元生活补助,帮助当事人暂渡难关。现在,母某已收到了企业支付的款项,安心回到老家养病,事情圆满解决。

据悉,澥浦镇内共有大小企业千余家,其中家庭作坊式企业中大多企业主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澥浦镇劳动监察中队注重日常巡查和政策宣传,走访企业共500多家次,把防范劳资纠纷关口前移,从源头消除隐患。今年以来,澥浦镇劳动监察中队接待咨询累计71起,处理劳资纠纷案件18起,协调成功18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我们认真对待每一起咨询。在咨询和调处中普及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基层保障。”澥浦镇劳动监察中队队长郭金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