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941/2021-0000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
成文日期: | 2021-01-04 | 体裁分类: | 规范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优化和规范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性,我部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格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将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配套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废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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