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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应家保障性住房区块3#-1、4#地块限价房剩余房源申请家庭审核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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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发〔2009〕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镇海区应家保障性住房区块3#-1、4#地块限价房剩余房源申请家庭住房、人口等情况审核结果已于2020年8月14日在镇海区人民网站进行公示。有5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异议复核后符合条件,有8户原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公示期间存疑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现补充公示如下:

1、费永朝、唐邵丰、李平利、宋丽丽、金坚强,异议复核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

家庭人口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街道

费永朝

2

3302111945****2012

澥浦镇

李平利

3

4104821977****4485

蛟川街道

唐邵丰

1

3622021985****3832

骆驼街道

申请人

家庭人口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工作单位

宋丽丽

3

4115261990****2622

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

金坚强

4

3310821982****6596

浙江远卓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刘晓、吕琳、吴振亚、汪晓晓、徐晨、宋颖琪、徐海东、杨启锋,不符合申请条件。

补充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7日- 9月16日,如对公示对象、内容有异议,欢迎群众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4-86283092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来访(来信)接待地址:镇海区镇骆东路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