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报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09-04浏览次数:

                                                                       忠诚履职  担当实干

                                                             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30日)

                                                                               童 华 强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区委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区委书记林雅莲同志作了讲话,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清廉镇海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区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强化忠诚履职,坚定不移突出政治和纪律保障

加强政治监督,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开展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制定文件强化推进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和区委“三个年”专项行动的政治和纪律保障,重申“十个严禁”,划出纪律红线。协助区委制定关于推进清廉镇海建设的决定,召开区纪委全会审议通过开展“六专行动”的决定,为建设清廉镇海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区纪委共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征迁清零、城乡环境整治等专项督查15次,问责6人,对发现问题的4家单位予以全区通报,确保政令畅通。

(二)强化督责问责,坚定不移压实“两个责任”

协助区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推进“三书三查两报告”、“三交底”廉政谈话等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组织区纪委委员对10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进行现场质询和评议,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在“两个责任”网格化管理平台录入履责信息9328条,实现履责纪实全覆盖。用好问责利器,刚性实施“一案双查”,区纪委对5名管党治党履责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治理成效,坚定不移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规则》和《规程》,优化日常监督、线索处置、调查审理等工作流程,深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完善监察工作配套制度,全要素使用各类监察措施,全年共审批备案监察文书221份。加强办案场所管理,组织消防、医疗安全应急演练,强化自查自纠,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推进监察全覆盖,探索建立驻镇国企监察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向全区7个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

(四)强化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正风反腐

强化联督联查联防,从严从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正风肃纪督查264次,发放监督提醒通知书155份,发现问题216个,处理违规人员224人次。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批10人,党纪政务处分率达80%,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批15人。通报曝光11批次典型案例,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区共接受信访举报156件次,同比下降10.3%;受理问题线索277件,同比增长88.4%;党纪政务立案61件62人,同比增长13%,其中查处区管干部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同比增长11.1%;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认真受理群众涉纪信访举报,加大信访件办理和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连续两年保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进京“零越级访”、赴省去市越级访数量全市最低。严肃查处惠农补助、“三资”管理等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及打击“保护伞”斗争,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8起,处理8人。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落实“一案五必须”制度,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发案例警示录,公开忏悔录,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强化对全区“一把手”配偶警示教育,对全区58家单位集中开展“清风宣讲”,15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

(五)强化刚性监督,坚定不移健全监督体系

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力量,统筹推进监督工作。精准开展日常监督,认真抓好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研判,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99人次,同比增长118.3%,“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9.9%、12.4%、1.7%、6%。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和GPS轨迹查询等手段,精准发现因私出国(境)、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健全完善廉政风险主动干预制度,紧盯转任提拔、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对574人次区管干部实施教育提醒。常态推进巡察监督,修订《中共镇海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按计划推进巡察工作,对14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发现问题180项428个。组织开展区委巡察“回头看”,督促20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持续抓好整改。全面开展镇(街道)“清风”巡察,巡察45个村(社)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发现问题536个,追回损失772.3万元,问责41人。强化派驻监督,创新“六类事项”备案、“四账监督”、“巡回驻点”等做法,建立“片组协作+组室联动”机制,有效发挥“探头”+“钻头”作用。全区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49件,发放监督提醒通知书72份,批评教育38人,党纪立案1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区纪委共回复意见45批443人次。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情形信访举报澄清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

(六)强化全面过硬,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

区纪委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积极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全面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制度,抓实机关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办文办会、档案管理、工作报告、车辆管理等制度,出台委机关文明室评选办法。修订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派驻机构工作量化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实绩季度通报机制。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党性教育、业务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讲解等集中培训11场次500余人次,完成省、市、区干部调训29次280余人次。健全内控机制,对干部兼职、出国(境)管理、房产交易、资金借贷等事项进行自查整改,强化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严防“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少数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够严格;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的隐患仍然存在;清廉镇海建设工作推进不够平衡;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各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推进清廉镇海建设的决定,砥砺奋进、开拓创新,始终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一是必须把握政治原则,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使命、最根本的责任,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必须坚守政治定位,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要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职责摆进去,推进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三是必须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要始终秉持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感觉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赢得民心、凝聚力量。

四是必须保持政治定力,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斗争。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韧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五是必须提高政治能力,刀刃向内强化自身建设。我们要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对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磨砺政治品格,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正人先正己,坚持严管厚爱,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清廉镇海建设工作主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态势,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高标准推进清廉镇海建设、高质量建设“港口强区品质之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聚焦“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全面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服务”活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建设清廉镇海、推进“深化改革、项目攻坚、党建提质”三大行动以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问责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争功诿过、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不认真、不经常、不严肃,以及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健全政治生态动态评估机制,构建现状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闭环”,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纠不正之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紧盯4个方面12类问题,坚决纠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只传达不研究、只学习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等现象,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和审查调查作用,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强化精准问责。

驰而不息纠正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隐形变异的新形式新动向,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和村(社区),严防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持续形成压力和震慑。

(三)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纪法贯通,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法法衔接,完善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司法阶段的沟通协商机制,规范案件调查、移送、起诉、审判等方面衔接程序,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深化“清单”监察、“点题”监察、“联动”监察等做法,健全工作例会、定期报告、考核评价等制度,完善“片组协作+组室联动”等机制,确保高效有序运转。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布局,修订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进委机关干部与派驻机构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党建工作等“一体化”,进一步激发派驻监督的动力和活力。

(四)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实效

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完善“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坚持和完善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等做法,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夯实责任。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盯住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扎实开展立项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抓紧抓深巡察监督。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把巡察监督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强化巡察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等制度,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严肃问责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弄虚作假行为。建立巡察专业人才库,完善区委巡察办职能,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持续推进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做好新一轮巡视相关工作准备。

统筹强化监督合力。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体制和协调机制,统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力量调配,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形成“一盘棋”的监督格局。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五)持续高压反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惩治,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专项资金兑现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盯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房产交易和违规借贷等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干部。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合法经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依规依纪依法提高审查调查质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流程、程序开展审查调查,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深做细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

做深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深化“一案五必须”工作,以案促责、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动各级各部门堵塞工作漏洞、补齐制度短板、消除监管盲区,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理想信念和纪律法律教育,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注重以文化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审计等单位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公诉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按照上级部署,深化防逃追赃工作。强化“智慧纪检”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通报曝光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案例,持续强化震慑效应。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强化督查督办。继续在村(社区)和基层站所推进“清风”巡察,深入排查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信访举报“减存遏增”专项行动,认真处置涉纪信访,把好初信初访首道关,筛选督办重点信访举报件,推动解决信访举报反映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七)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理论武装入脑入心、“两个维护”坚定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

提升专业本领。注重能力素质培训和干部梯队建设,经常性开展系统性、实战性、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养专业作风、树立专业精神,切实增强精准监督、精细核查能力,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全面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坚持在执纪执法一线锤炼能力本领。

加强自我监督。狠抓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拧紧责任链条。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我们一起拼搏、一起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担当、奋发有为,为推进新时代镇海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