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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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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开展镇海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镇海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镇海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科技局)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包括领导信息)、法规公文、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6个一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其他文件、通知公告、计划总结、提案议案、其他工作信息、行政许可、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9个二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责任部门(科室) |
二、获取方式
科技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科技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镇海区科学技术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http://www.zh.gov.cn/col/col1229034621/index.html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在科技局设立的查阅场所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位置:区科技局办公室C3-701,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701,联系电话:0574-89287685
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 8:30-11:30, 14:00-17:30,冬令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本单位还将通过“镇海发布”公众号以及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该类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除法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科技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镇海区科技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http://www.zh.gov.cn/col/col1229034621/index.html下载电子版后打印。具体申请方式有两种:
①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受理点设在区科技局办公室C3-701,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701,联系电话:0574-8928768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 8:30-11:30, 14:00-17:30,冬令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②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0574-89287685。
申请人以方式②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受理点接受核实;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4.申请办理及期限
科技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科技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镇海区科技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不收取任何费用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镇海区科技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公开渠道
区科技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h.gov.cn/col/col1229034621/index.html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在区科技局办公室设立的现场查阅点查阅。具体信息如下: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701
公交线路:镇海市民广场站下(387路、396路、399路、807路)
邮编:315202
联系电话:0574-89287685
传真: 0574-892876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 8:30-11:30, 14:00-17:30,冬令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s://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lwrite.action?sysid=9&groupid=118&userids=G|118
三、不予公开范围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
科技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五、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科技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科技局、镇海区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科技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机构
区科技局办公室为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701
公交线路:镇海市民广场站下(387路、396路、399路、807路)
邮编:315202
联系电话:0574-89287685
传真: 0574-892876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间: 8:30-11:30, 14:00-17:30,冬令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