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预留国有土地征迁调产安置地块,加快推进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的议案
领衔人 | 董威 |
建议内容 |
2019年起,庄市街道先后启动了工业A区、世纪大道快速路和宁波轨道三号线的拆迁工作,2020年还拟将启动甬江实验室启动区地块的拆迁。上述拆迁地块涉及大量企业,但是庄市区域已经没有可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土地,仅能采用货币补偿这一种方式,给企业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依法程序的推进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延缓了房屋征迁进度。不但庄市近几年国有拆迁面积大幅度上升,蛟川、骆驼等周边街道也进行了大规模的企业拆迁,导致区内二级市场可用于购买的土地更加稀缺,二级市场土地价格大幅度上涨,亩均成交价格已经接近有的甚至超过了拆迁补偿价格,造成了一些刚需的拆迁企业无法落实新的生产土地。因此在国有企业拆迁谈判中,部分企业以未落实搬迁场地为由,迟迟不签订拆迁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国有土地企业的拆迁进度。 二、影响了依法程序推进。根据省、市等各级征收补偿文件的规定,在征收国有土地房屋过程中,征收人需提供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供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但是,由于庄市街道无法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及土地,造成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迟迟无法确定,造成后续的依法程序无法推进,对国有土地依法征收强制性的落实落地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加速了地方税源流失。从2019年起,涉及工业A区、世纪大道和宁波轨道三号线拆迁地块的23家已签约企业中,有规上企业6家,限上服务业企业1家,合计拆迁面积39.9万平方米,约598亩。这23家拆迁企业中,只有5家企业关停,其余大部分因区内没有可以置换的土地,只能迁往区外,造成税源流失。按2019年的统计数据,上述23家企业工业产值约合10.8亿,税收收入约合0.98亿。 而2020年度甬江实验室启动区的拆迁,还将涉及工业A区的10家企业(其中,4家属于商业地产),此外,工业B区在未来几年也很有可能面临拆迁,其中不乏发展势头较好的工业企业。工业A/B区的大量拆迁,意味着今后庄市工业经济将面临大幅萎缩。 因此,为了加快甬江科创大走廊(镇海段)等重大项目的后续开发进度,建议由区政府牵头,联合自规局、庄市街道、大学科技园及其他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综合统筹规划预留国有土地征迁调产安置地块,为今后工业A/B区企业做好安置准备,可以在区内其他已收储的工业用地(如物流枢纽港、蛟川腈纶厂等地块)或岚山片区800亩存量土地中,适当安排若干土地,用于企业拆迁调产安置。具体政策如税收分成、土地分配等可以在区政府协调下,由双方街道具体商定。 |
主办单位 |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
会办单位 | 区经信局,庄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蛟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答复意见 |
董威等10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预留国有土地征迁调产安置地块,加快推进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的议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5月在《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中,将甬江科创大走廊作为环杭州湾经济区的“三廊”中重要一廊。科创大走廊的建设成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湾区重要着力点。甬江北岸作为甬江科创大走廊重要的载体,也受到了市、区两级政府极大的关注,并被寄予了厚望。正如代表们所说,庄市街道因其优越的区位和科创资源,为配合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先后启动了庄市工业A区等工业区块的征拆迁工作,这对优化镇海新城北区功能布局,加快推进主城区北部中心和甬江北岸地区建设将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但也需要兼顾好对调产工业的安置和引导,保障镇海区工业强区的建设。 统筹好城市与产业同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系统谋划、科学布局和精准实施,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制定贴合实际的发展路径与策略,有效化解城市功能调整与产业征拆迁安置的矛盾。 一是高起点系统谋划。根据镇海区的发展优势,我局已组织了《宁波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甬江科创大走廊镇海段)建设规划研究》、《镇海甬江北岸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等不同层级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湾区科创高地,宁波复兴地标”的目标定位,承接落实甬江科创大走廊赋予镇海的机遇与职能,其中庄市将肩负起链接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和江北文创港等功能区块的片区中心职能,依托中官路“双创大街”科创基础,围绕宁波大学科技园和中科院材料所,培育发展以工业设计、软件设计等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和以新材料研发为主导的产业集群,有序推进城市功能优化完善,促进庄市工业A区、B区等产业区块的转型升级,其中部分符合甬江科创大走廊产业导向要求的拆迁企业,可安置在启迪产业园等与其功能相匹配区域。 二是高水平科学布局。为进一步优化镇海区产业布局,同时保障重点优质企业发展空间和拆迁企业安置区域,我局联合区经信局组织编制了《镇海区工业集聚区规划(修编)》,规划形成石化、科创、都市工业三大产业集群和镇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枢纽港、临俞工业区、骆驼机电园区等10个工业园区,并将在正在编制的《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落实发展空间。对列入区级以上重点工业投资项目、重点培育制造企业的予以工业用地重点保障,同时对小微企业鼓励其入园发展,拆迁企业可根据各个园区功能定位、准入要求以及企业自身转型升级的能力,进行分类安置,多种方式为优质拆迁企业预留发展空间。 三是高效率精准实施。充分利用现有部分闲置厂房,近远期分步来推进拆迁企业安置工作。近期可改造利用华通等现有厂房作为小微企业临时安置空间,远期按照各个安置企业类型,分类安置到我区已建建成的11个小微企业园(合计占地面积1310亩),包括中南高科镇海制造谷、启迪宁波科技园(一期),和未来三年还将建设、改造的小微企业园(特色产业园)(合计占地面积1500亩),包括澥浦浦成小微企业产业园、招宝智造谷、岚山新材料产业园等。同时将挖潜盘活存量空间,针对镇海区土地资源有限的现实条件,目前我局也已开展《镇海区城市存量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究》等相关工作,重点对低效工业园区等存量空间进行挖潜更新,包括后海塘物流枢纽港、临俞工业区、镇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骆驼机电园区等区域,盘活存量空间,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部分拆迁企业腾出安置空间。同时,涉及到企业异地安置后的税收分成、土地分配等相关政策也已在研究制定,目前镇海区“两库两机制”的政策文件已经发文并予以明确。 下步,我局将结合代表们所提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并将相关规划内容纳入新一轮总体规划之中,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并根据相关职责,与相关部门联动,做好规划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国有土地征迁调产安置工作。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2020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