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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 08- 26 浏览量: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生态科)
 
机构名称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生态科)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各类创建、复核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并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批示督办和群众信访工作。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落实重点流域水功能区划,负责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负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机构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路969号
联系方式 0574-86275951
办公时间 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监督电话 0574-86276926
邮编 315200
传真 0574-86275616
监督部门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易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