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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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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结果

截至2020年7月16日24时,共征集到有效意见0条。

征集开始时间 2020-07-07 08:30:28
征集结束时间 2020-07-16 17:30:37
征集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完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265号)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7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259260。

附件:《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2020年7月7日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决定调整我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按照征地时实际种植的当季作物,根据品种、规格、密度、大小等结合市场行情给予补偿。超过正常的种植密度部分,不作补偿依据。农田水利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按实给予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树木、花木等,由所有者自行解决移栽地块,能迁移种植的按移植成本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1、2。

二、对专业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养殖户,由所有者自行解决搬迁地块,按实际正常养殖存栏(符合存栏密度、非突击增养)畜禽数量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另行补偿。

三、对水产养殖户,对基建部分和养殖水产分别根据实际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4。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另行补偿。

四、涉及种植(养殖)物搬迁的,所有者应在补偿后一个月内自行处置,预期视作自行放弃,不得影响征地和建设。

五、附表内未涉及的其他特殊苗木补偿,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调查评估。政府回购的按评估价补偿;自行迁移的按评估价格的50%以内确定迁移成本和损耗补偿价格,最高不超过40000元/亩;特别名贵的苗木可另行协商确定补偿价格。

六、征收集体土地住宅用房拆迁补偿安置相关价格和费用标准具体包括:

(一)安置用房基准价。安置房基准价为每平方米8000元。

(二)被拆迁住宅用房重置价格。标准见附表5。

(三)被拆迁住宅用房装修及附属物标准。装修可由评估机构分项评估,也可分功能区评估,标准见附表6。

(四)安置用房基本造价标准。标准见附表7。

(五)安置用房层次差价率、朝向差价率标准表。附表8、附表9。

(六)被拆迁住宅用房搬迁费。是指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家、临时过渡的二次搬家和相关设施设备迁移等造成的损失。按照被拆迁住宅用房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计算,其中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补偿。

(七)利用自有合法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按照实际生产经营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确定。经被拆迁人申请,拆迁人核实,也可由评估机构按照规定评估其停产停业损失。

(八)被拆迁住宅用房临时过渡费。每月临时过渡补贴费按照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计算,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不足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算,超过250平方米的,按250平方米计算。

实行调产安置方式且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从被拆迁住宅用房搬迁之月起至安置用房交付之月后4个月止支付其临时过渡补贴费。过渡期限超过24个月的,自第25个月起由拆迁人支付双倍过渡补贴费。实行迁建安置或货币安置且自行过渡的,拆迁人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支付相应拆迁费用之月起支付12个月临时过渡补贴费。

(九)被拆迁住宅用房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由区人民政府每年3月底前公布安置用房市场指导价作为被拆迁住宅用房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2020年有关地段安置用房市场指导价见附表10。

七、有以下情况的,其种植(养殖)物和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一)恶意抢栽、抢养、抢建的;

(二)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

(三)种植(养殖)物超过正常标准种植(养殖)密度的部分;

(四)其他不予补偿的情形。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调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镇价费〔2009〕19号)同时废止。

2020年   月  日

附表1

青苗补偿费指导标准

作物类别

品种规格说明

补偿价格

备注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蔬菜类

露天蔬菜

按不同品种、生长期

3000-6000


大棚蔬菜

按不同品种、生长期

4000-8000

大棚另行补偿

小竹、雷竹

已出笋成园的

平方米

15


未出笋成园,每亩100株内

50

超过100株/亩的按1/2计,最高不超过3000元/亩

花木类

灌木

种植1-3年的符合种植规范的

1800-4000


种植4-5年的符合种植规范的

4000-6000


种植6-10年的符合种植规范的

6000-8000


种植10年以上的符合种植规范的

8000-12000


乔木

Φ5cm以下的苗木符合种植规范的

5000-8000


Φ5-10cm的苗木符合种植规范的

8000-15000


φ11-16cm的树木符合种植规范的

15000-30000


大于φ16cm以上的树木符合种植规范的

30000-40000


造型类

大于Φ10cm以上的树木、各类扦插等符合种植规范的

20000-30000


果树类

(大)5年以上生盛产期

每亩120株内或5平方米/株

150-300

超过规格密度的,最高36000元/亩

一年内种植的,每亩120株内或5平方米/株

80-150

超过规格密度的,最高18000元/亩

(中)3-4年以上生初产期

每亩120株内或5平方米/株

100-200

超过规格密度的,最高24000元/亩

一年内种植的,每亩120株内或5平方米/株

50-100

超过规格密度的,最高12000元/亩

(小)2年生

每亩120株内或5平方米/株

80-150

超过规格密度的,最高18000元/亩

一年内种植的,每亩120株内或5平方米/株

30-80

超过规格密度的,最高9600元/亩

(苗)1年生

每亩2000株以上

6000


每亩1500-2000株

5000-6000


每亩1000-1500株

4000-5000


每亩500-1000株

3000-4000


每亩200-500株

3000


葡萄

种植1-3年

6000-25000


种植3年以上

25000-35000


水田、旱地常规作物(早晚稻、春花作物)

2000

征地时没有种植作物的每亩1000元,统补到村

附表2

地上附着物(基础设施)补偿指导标准

地上附着物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机耕路(泥机耕路、塘渣机耕路、水泥机耕路)

平方米

40-100


排灌沟渠(泥渠、石渠、水泥渠)

40-100


农用电线杆(广播、电视线)

2000-3000


泵站

15000-25000

包括附件及设施

管理房

平方米

200-500


单体钢架棚

15000-30000

折旧每年10%

连体钢架棚

35000-70000

折旧每年10%

毛竹大棚

4000-5000

折旧每年20%

水泥柱、钢丝(缆)等

4000-6000

折旧每年10%

菜地大棚喷灌

5000


坟墓迁移

30000-40000

含新墓安置费用

附表3

畜禽养殖补偿费指导标准

品种

分类

分类说明

单位

补偿价(元)

公猪

良种公猪

有良种等级证明

4000-5000

自繁公猪


3000-4000

母猪

怀孕母猪


3000-4000

空怀母猪


1500-2000

肉猪

仔猪

25公斤以下

150-200

中大猪

25公斤以上

200-300

蛋鸡

仔鸡

30日龄以下

16-18

蛋鸡

30日龄以上

20-30

种鸡、种鸭



30-40

蛋鸭

仔鸭

60日龄以下

16-18

青年鸭

60-120日龄

18-20

产蛋鸭

120-300日龄

40-50

产蛋后期鸭

300日龄以后

30-40

肉鸡、肉鸭

20日龄以下

8-10

20-40日龄

10-15

40日龄以上

15-20

雏鹅

15日龄以下

15-20

青年鹅

15日龄-2公斤

25-30

成鹅

2公斤以上

20-25



5-10

母羊

怀孕羊

500

大羊

20公斤以上

100

中羊

5-20公斤

200

小羊

5公斤以下

150

耕牛


50公斤以下

2000-3000

菜牛

犊牛


1200-1500


2000-3000

奶牛

犊牛


1500-2000

青年牛及息奶期牛


4000-5000

产奶牛


5000-6000

肉兔

种公兔


25

怀孕母兔


25

空怀母兔


15

仔兔

1公斤以下

10

中兔

1-2公斤

12

成兔

2公斤以上

15

长毛兔

种公兔


35

怀孕母兔


35

空怀母兔


25

仔兔

1公斤以下

10

成兔


15-25

附表4

水产养殖补偿费指导标准

类  别

单  位

建议单价(元)

备  注

鱼塘

一般鱼塘

4000-6000

包含塘内养殖物处理损失补偿、筑塘费、辅助设施费等;无护坡、配套道路及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的作一般鱼塘认定。

精养鱼塘

8000-14000

附表5

住宅用房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表

     分项   

结构 条件

等级

主要条件

重置价格(元/㎡)

钢混结构

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框筒结构、筒中筒结构、框架结构、钢砼;现浇楼面;塑钢、铝合金门窗;外墙中高档装饰,内墙初装修;水、电、卫、电梯等设施配套齐全。

1550

框架结构、钢筋砼排架结构;现浇钢砼楼面;塑钢、铝合金、钢门窗;外墙中档装饰,内墙初装修或一般粉刷;水、电、卫配套齐全。

1300

钢筋混凝土承重,预制多孔板楼面;钢、木门窗;内外墙一般粉刷;水、电配套齐全。

1050

砖混结构

标准砖墙或部分钢砼梁、柱承重(有构造柱);现浇钢砼楼面;塑钢窗、铝合金门窗;内外墙一般以上粉刷;水、电、卫配套齐全。

1050

标准砖墙承重或部分钢砼梁、柱承重;预制多孔板楼面;钢、铝合金、木门窗;内外墙一般粉刷;水、电、卫配套齐全。

1000

标准砖墙承重;预制多孔板楼地面;钢、铝合金、木门窗;内外墙一般粉刷;水、电设施齐全。

800

砖木结构

标准砖墙承重,人字型屋架(木或水泥桁条);木或预制多孔板楼面;木门窗;一般粉刷;水、电设施齐全。

650

木结构

木梁、柱 承重,木屋架;木楼面;一般粉刷;木门窗;一般粉刷,水、电设施齐全。

550

简易结构

毛石、杂乱砖墙承重或木柱承重;较差木或多孔板楼面,小青瓦、平瓦面。

500

附表6-1

住宅用房装修评估标准表

等级

楼、地面

墙 面

顶 棚

基本

条件

评估标准(元/㎡)

高档实木地板、高档花岗石、大理石或抛光砖

高档的大理石、面砖、木纹饰板、铝塑板等

高档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主材料

完好

1200-1500

中高档的实木地板、花岗石、抛光砖、地面砖

中高档的木纹饰板、大理石、面砖、铝塑板等

中高档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石膏装饰板等吊板

主材料

完好

900-1200

普通的实木地板、花岗石、高档复合地板、中高档地面砖

高档的涂料、内墙漆、墙纸(布)、普通的木纹饰板、大理石、铝塑板等

普通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中高档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主材料

完好

600-900

中低档实木地板、普通地砖

一般木纹饰板、中高档的墙纸(布)、内墙漆、涂料、普通面砖等

高档塑料装饰板、普通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主材料

完好

300-600

拼木地板(底下无搁栅)、普通复合地板

普通的墙纸(布)、内墙漆、涂料、一般面砖(瓷砖)等

普通塑料装饰板吊顶、中高档涂料

主材料

完好

100-300

油漆、塑料地毯

瓷砖、一般涂料、油漆

普通涂料

主材料

完好

0-100

备注:

1.房屋装修评估价格=表内评估标准×室内装修部分房屋使用面积;

2.装修等级的确定以地面装修为主。某分部单项与本等级不符时,按相符的等级分部进行调整,同一等级的分部标准占其评估标准为:楼、地面50%,墙面35%,顶棚15%;

3.本装修标准已包含:装修设计费用及隐蔽在装饰表面内部的管线工程和结构工程的价值,不同材料的防盗门(窗)、纱门、纱窗的价值,室内固定家具(含壁橱、吊橱、柜橱、门窗包角等)的价值。当缺少上述装修项目时,由评估机构酌情核减;

4.改变房屋结构,严重损坏房屋的,不予评估;为房屋结构、房屋用途配套设计使用的分部项目,不属于评估范围;

5.评估时可参照执行本表,也可按不同的装修材料分项评估。

附表6-2

住宅用房装修评估标准表

类别

项目

单位

单价范围(元)

白瓷砖

80

彩色面砖

100-150

马赛克贴面

80

墙纸

30-100

墙布

50-100

喷塑

20-40

普通涂料

10-20

树脂涂料

20-40

三夹板墙裙

120-150

三夹板壁厨

150-200

三夹板大柜

400-800

纤维板

80

塑料扣板

80-100

石膏顶

120

泡沫塑料顶

60

吸水平顶

100

三夹板

80-100

三夹板舞台式顶

150-200

地砖

100-150

水磨石地坪

80-150

木地板

200-500

大理石

200-50

花岗石

150-300

地漆

30

铁推拉门

150

铝合金门窗

220-500

防盗门(不含电子防盗门)

400-1500

纱门、窗

90-130

防盗窗

120-160

备注:

1.无上述装潢项目,由评估机构根据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补偿价格。

2.装饰项目单价由评估人员按材料好坏、成新来确定。

3.改变房屋结构,严重损坏房屋的,不予补偿。

附表6-3

主要附属物评估标准表

附属物

补偿标准

地坪

水泥地坪

20-50元/平方米

石板地坪

50-100元/平方米

水井

300元/口

附属用房

畜舍、室外厕所等附属用房

100-300元/平方米

独用围墙

实砌一砖墙

一砖半空斗砖墙

100元/平方米

一砖空斗砖墙

70元/平方米

块石墙

40元/平方米

碎砖墙

20元/平方米

门斗

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

备注:未列明的其他附属物按实评估。

附表7

安置用房基本造价标准表

结构等级

价格标准(元/㎡)

钢  混

一等

1550

二等

1300

三等

1050

砖  混

一等

1050

二等

1000

备注:

1.房屋结构等级的评定参见附表5;

2.安置用房基本造价以砖混二等标准结算。

附表8

中、高层住宅用房层次差价率标准表

总层数

差价

楼层率%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

-4

-5

-5

-5

-5

-6

-6

-6

-7

-7

-8

-8

-8

2

-2

-3

-3

-3

-3

-4

-4

-4

-5

-5

-6

-6

-6

3

-1

-2

-2

-2

-2

-3

-3

-3

-4

-4

-5

-5

-5

4

0

-1

-1

-1

-1

-2

-2

-2

-3

-3

-4

-4

-4

5

1

0

0

0

0

-1

-1

-1

-2

-2

-3

-3

-3

6

2

1

1

1

1

0

0

0

-1

-1

-2

-2

-2

7

3

2

1

1

1

1

1

1

0

0

-1

-1

-1

8

-3

3

2

2

2

1

1

1

1

1

0

0

0

9


-3

3

2

2

2

2

2

1

1

1

1

1

10



-3

3

3

2

2

2

2

2

1

1

1

11




-3

4

3

3

2

2

2

2

2

2

12





-4

4

3

3

3

3

2

2

2

13






-4

4

3

3

3

3

3

3

14







-4

4

4

4

3

3

3

15








-4

4

4

4

4

4

16









-4

4

4

4

4

17










-4

4

4

4

18











-5

4

4

19












-5

4

20













-5

备注:

1.自行车房和技术夹层不计层次,底下为非住宅房屋的按实际层数计入总层;

2.顶层带阁楼的住宅房屋,顶层层次差价率参照次顶层,阁楼层次差价率为-45%;

3.单一产权的独栋房屋不计层次差;

4.超过20层的差价率,参照《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程》执行。

附表9

安置用房朝向差价率表

结构主方向

部  位

差价率%

中、北

+1

-1

中、西

+2

0

西

中、北

-1

-2

中、西

-2

-2

备注:

1.主方向是指正方向左右各45度范围内的方向;

2.钢混、砖混结构住房,按卧室的主方向及其部位,以套为单位计算差价率;

3.工字型点式住房的西侧部位套房,如其东和南方向受本幢房屋阻挡,主方向改作朝西计算。

附表10

2020年有关地段安置用房市场指导价

等级

范 围

指导价(元/㎡)

庄市街道辖区

16900

骆驼街道辖区

16500

蛟川街道辖区

15000

九龙湖镇辖区

9000

澥浦镇辖区

8700

来源/所属机构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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