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区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建议
领衔人 | 汤锦晟 |
建议内容 |
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宁波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中提到要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镇海区如何利用好三年时间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作好布局、规划、管理和提升,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我区近年来因为全域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有了大幅增长,已有的正规菜场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居民就近买到新鲜菜品的需求,而分布在城中村、城乡结合边界的农村集贸市场(农村散户集市)因价格实惠、菜品新鲜,吸引了不少老百姓前往,但这类农贸市场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市场管理难度大。农贸市集乱设乱摆、占道经营的情况最突出,市场经营产品类别无分类,摆放混乱,经营户无证无照比比皆是,给市场内部管理以及城市管理都造成了很大影响。此外,还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农贸市集贩卖的农产品大多没有通过专业的食品监测,经常出现农药残余蔬菜。 二是交通安全管理难。农贸市集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主要干道周边,车辆随意停放极易造成道路堵塞,市集内人车又不分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环境卫生脏乱差。由于农贸市集没有明确划分经营场地,卫生包干权责不明,不少摊贩和买菜居民不但没有垃圾分类的意识,还将挑剩下的菜梗、塑料袋、果皮纸屑随意丢弃,严重影响了市集的卫生状况。 因此,为规范这类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幸福感、满意感,真正将这些松散、无人管理的农村集贸市场(农村散户集市)转化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利民为民工程,提出以下建议: 一、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由区政府提出三年整治提升工程,以疏堵相结合,将全区农村集贸市场纳入到正规管理中。 二、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在市场内对新进的食材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并公布农残检测结果,对不合格的食材要及时禁止售卖;引导无证经营者办理经营证件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积极引导经营者实施垃圾分类和摊位卫生包干,各部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以“一场一策”方针,对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先行管理指导。 三、多方协同,实施农贸市场内外联动,推进一体化管理,把长效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文明、有序地提高群众信任度及满意度。 |
主办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会办单位 | 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
答复意见 |
汤锦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区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镇海全区现有有证菜场18家,按地域划分,城区市场7家,乡村市场11家,农村农贸市场中,按产权性质划分,国有菜场3家,村级集体菜场7家,股份制菜场1家;按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三星级3家、一星级7家。 临时集中交易点24处,主要分别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按照《镇海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临时集中交易点由各(镇)街道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协调管理,牵头规范交易点的日常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 为规范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临时集中交易点,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实行分类处置。开展集中交易点大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做到登记一批、规范一批、关闭一批。符合市场名称登记条件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发市场名称登记证。因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属地政府确定保留但不符合市场名称登记条件的临时交易点,各(镇)街道及时改造升级、规范管理。对没有条件进行改造规范的,由(镇)街道负责依法关闭。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综合整治。各(镇)街道负责集中交易点的协调管理,牵头规范,确保交易点至少配备三名管理人员,完成最基本的台账登记、食品检测、环境保洁,台账登记的内容必须包括经营者信息、联系方式,销售产品等,如条件所限,不能保证食品检测人员按要求配足配齐的,应以(镇)街道为单位,设置食品检测员,对辖区内无证菜场进行巡回检测,并留存相关检测台账。综合执法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交警大队负责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同时,(镇)街道应定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单位对集中交易点进行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解决无证交易点食品安全难保证、卫生情况差、菜品摆放不规范、公共过道被占用等问题,在有限的条件下营造一个舒适、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长效管理。对于可规范的无证集中交易点,要落实场长的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市场标准管理体系,加强交易点内外秩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垃圾处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每日对墙面、台面、地面进行擦拭、消毒,摊前摊后垃圾做到摊户自产自清;市场管理方对市场摊位、水池、公厕、垃圾桶等基础设施进行深度保洁消毒并定期疏通下水沟、消除墙面蜘蛛网等大扫除、大整治,清理卫生死角,确保市场内空气新鲜无异味、地面干燥无污渍。 感谢您对我区菜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立足职能,做好本职工作,提高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 附件:1. 2.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