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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 06- 05 浏览量:

镇海区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促信心稳订单的若干意见
文件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编号 BZHD01–2020–0005
体裁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法人
文章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受到影响的我区外贸企业予以帮扶,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促信心、稳订单,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外贸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合理采取续贷、展期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取得出口退税专用账户信用贷款的企业,按基准利息的25%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充分发挥“镇贸贷”融资专项资金作用,鼓励合作银行按最近一年期LPR最多上浮不超过30个基点向中小微外贸企业发放“镇贸贷”,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镇贸贷”融资担保服务免收担保费,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着力缓解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出口信保政策覆盖面,提高信保政策兑现比例和效率。继续对具备条件企业实际保费支出进行补助预拨,市级补助部分由区级资金先行垫付。对非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保费实际支出的区级补助由30%提高至40%。降低小微企业投保成本,小微企业保险费率和资信收费统一下降30%,企业保费支出给予全额补助,补助金额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综合贡献限制。

三、优化企业参展政策。提高企业境外参展政策扶持力度,凡参加境外展会给予每个展位不超过1.8万元的展位费补助。简化展会补贴申请手续,提高补贴资金兑付效率,分批做好因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展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外贸企业境外参展(预拨)补助工作,每个展位给予1.3万元的预拨补助(以实际结算为准)。组织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展会,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对参加镇海区外贸消费品展销活动的区内企业免除展位费。

四、加强外贸风险分析预判。通过互联网远程音频会议形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区外贸企业开展经济形势分析、政策解读及外贸实务等线上培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国际贸易形势和市场发展趋势,用好用足各级优惠政策与措施,熟练运用进出口、通关、结汇、出口信用保险、跨境电商等实务知识和技能,提升我区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

五、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向电商转型,推广社交、短视频、直播等服务新模式,加快拓展数字化营销渠道。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自建或租用海外仓改造境外销售链或供应链,运用“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模式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跨境电商B2B出口。对 B2B 贸易中利用电商平台以海外仓备货形式出口的部分,给予每家企业最高30 万元的补助。对宁波跨境电商综合试点企业年度平台网络销售额1000万美元以上,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

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加强外贸预警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风险防控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处理贸易纠纷,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参加国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贸易投资壁垒、知识产权争端、世贸组织争端等贸易救济案件按发生的实际应诉支出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七、加强外贸监测分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渠道,对我区106家进出口额千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外贸企业建立监测体系,加强企业订单动态监测,跟踪和了解企业最新出口及订单变化情况,及时为贸易分析、预判、决策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

八、强化稳外贸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好镇海区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深化“三服务”活动,建立驻企联企服务员机制,下沉一线,主动上门,实施分层服务指导,定期会商,协调解决企业反映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问题和基层呼声强烈的共性问题,帮扶企业共渡难关,全力稳定镇海外贸。

本意见自施行至止,文中相关条款在其他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施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发文前已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帮扶政策参照此规定。

镇政办发〔2020〕32号(镇海区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促信心稳订单的若干意见).docx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政策解读 《镇海区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促信心稳订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图解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促信心稳订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