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0- 06- 05 浏览量:

关于印发镇海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ZHD01–2020–0007
体裁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个人
文章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镇海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以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聚焦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修复,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提升块状经济和现代产业集群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供全链条服务的创新联合体。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7〕107号)、《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浙科改办〔2017〕2号)、《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甬创新办〔2018〕4号)等文件及我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管理的实际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思路

(一)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把握综合体建设推进的时效度。围绕省委、市委明确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要求,紧密结合镇海“122”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和“113”服务业产业集群发展要求,准确把握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新兴产业发展趋势,一体化部署、系统化推进省市区三级综合体建设,按时按序完成建设任务,累计建成至少5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强综合体与产业平台的衔接,做到与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孵化器、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布局有机融合、梯度匹配。注重综合体内涵品质提升,做实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标准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人才培育、科技金融等板块,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型综合体。

(二)建设模式多元融合,注重综合体与产业集群的匹配度。探索政府引导推动模式,发挥政府统筹调动资源的优势,整合好区域内创新资源,特别是在引进名校大所等高能级平台、高端资源方面主动出击,快速实现平台能级提升和新动能培育平台布局。探索公共平台提升模式,结合产业规律和特点,拓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交易等专业化服务模块。探索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协作引领、产品辐射、技术溢出等核心作用,对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带动产业链整体跃升。

(三)要素配置优化集中,提高综合体创新资源的集聚度。以综合体建设为契机,有效整合一批创新资源,引导区域内单体性、零星化的创新机构有机联动和创新资源系统集成,加强产业链上的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等要素优化整合,推动创新载体物理集聚和机制融通,推动各创新主体相互赋能、资源共通、设施共享、价值共创。围绕甬江科创大走廊整体规划和目标定位,通过精准布局产业技术研究院,培育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四)创新生态更具活力,提升创新全链条的协同度。促进综合体相关主体密切联动,加强政府、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等紧密合作,根据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依托创新链完善要素链,叠加政府服务链,促使多链融合、同频共振,产生强大的整体效能,形成区域创新生态比较优势。不断强化综合体创新机构紧密协同,通过理事会制、股份制、会员制等多种运作模式,将研发设计等创新机构有机组织起来,发挥综合体整体效应。

二、建设目标

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发展规划,抓紧建设一批链条全、功能强、机制活、绩效优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形成对区域经济的有效覆盖与有力支撑。目标建成至少5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其中省级综合体2家以上,市级综合体2家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绿色石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1.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发挥政府统筹调动资源的优势,构建镇海区人民政府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同推动模式,形成“双核联动”发展体系。“双核”是指物理空间相对集聚的产业发展功能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创新要素集聚区——甬江科创大走廊镇海段(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努力打造政务链、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人才链、金融链“六链融合”的绿色石化产业创新服务生态体系,全面建成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2.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立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在甬江科创大走廊镇海段区域内建设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工程学院、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宁波中乌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院校平台,实现研发领域从上游炼油、化工到下游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的全产业链覆盖,打造集核心技术研发、高端人才汇聚、创新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综合体创新资源和要素集聚基地。

3.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打造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检测校准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工程设计、环保检测等服务机构,培育石化产业科技服务业。打造科技成果交易体系,依托行业领先的“市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以镇海科技市场为纽带,联动高校院所与石化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需求对接等科技服务。打造人才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化工实训中心、危化品运输教育培训中心等平台作用,深化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建设,构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工程应用型人才”三级“金字塔”型人才结构。打造科技金融体系,着力打通“政府扶持+风险投资+银行贷款+本土企业参股”四位一体科技金融扶持生态链。

4.推进中试平台建设。推进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中试及工业示范板块建设,重点建成聚丁烯-1工业示范装置。按照“公共、专业、开放、共享”原则,依托区内龙头石化企业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中试服务平台,为区内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等基础条件资源,实现全链条一站式服务。

(二)磁性材料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1.完善建设运营机制。提高发展站位,打破区域限制,以浙江省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为依托单位,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行业协会及区内外行业重点磁性材料企业,建立综合体建设运营协同推进机制,立足产业链、挖掘服务链,实现多链条融合、多点位支撑,全力争创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2.建设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紧盯产业共性瓶颈问题,重点研究资源节约型稀土永磁材料及应用、高效节能器件的非晶纳米晶软磁合金材料及装备、高端电力电子高频低损耗软磁铁氧体及应用、高频微波频段新型稀土软磁材料开发及应用、柔性磁电子材料研发制备及应用等,打造长三角磁性材料创新引擎。

3.健全产业中试孵化功能。以浙江省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载体,宁波新材料初创产业园、镇海区高端新材料产业园等平台为补充,重点开展稀土永磁材料、非晶纳米晶软磁材料、铁氧体材料、柔性磁电子材料等材料及器件和装备制造中试孵化项目,加快形成集研发、孵化、中试、加速一体化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4.打造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技术对接、技术咨询服务、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等,建设磁产业链条互通工程,实现线下要素社会化;建设磁性材料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线上运营数字化;联合科技部人才中心建设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新材料产业),建立专家咨询库,引育磁性材料等新材料领域高层次人才;成立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定期举办磁产业论坛;联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部门,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功能,提供专利导航、专利运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服务;建设磁性材料及器件检测分析中心,提供检验检测、材料分析等服务。

(三)机械零部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1.构建运营管理体系。以宁波中机机械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为依托单位,牵手浙江省兵工学会、宁波紧固件工业协会、镇海区紧固件行业协会、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以及金鼎紧固件、九龙紧固件、达尔轴承、中意液压马达等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区内外创新资源,建立综合体建设运营管理体系,带动和支撑全区紧固件、轴承、液压马达等机械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争创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2.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联合行业协会、高校院所与机械零部件企业,建设产品设计支持、生产工艺验证、设备制造研发“三位一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为企业提供产品设计、工艺验证及先进制造技术等服务,推动行业、企业产品创新,工艺流程、生产方式创新。开发技术专家服务系统,集合技术专家资源,为企业提供远程技术指导服务。

3.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打造运维服务中心,依托中机公司,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引入认证代理、评估代理、科技金融等资源,承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业务咨询、业务受理等功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完善检验检测服务,改造升级扩建紧固件实验室、新建轴承、液压马达实验室,打造智能型数字实验平台。完善人才教育培训服务,协助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等引智平台,联合企业与高校或职业院校设立实习实训基地,开展“线上+线下”双线培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集市、科技专家企业行等活动,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完善产业信息化服务,推广“互联网+供应链”协同平台或工业数字化平台,构建集采、集运、商圈供应链一条龙,实现企业内外部产业链协同。完善标准化、知识产权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活动,指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布局、贯标、维护和交易,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其他特色块状经济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各镇(街道)、园区要围绕镇海“122”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和“113”服务业产业集群发展要求,聚焦先进装备、信息技术、电子制造、港航物流等细分领域,按照“有分有合、资源整合、功能互补、各显特色”的原则,再培育若干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成熟后择优推荐创建市级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原则上应具体以下几个条件:

1.产业集群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属于镇海“122”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和“113”服务业产业集群,申报主体建有特色产业板块或具有特色块状经济发展背景;

2.规划科学合理、建设基础扎实。规划要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重点突出,市场化运作源自现有产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双创平台、特色小镇建设等的实践提炼与升级改造,基础扎实、实效明显;

3.功能相对健全、平台支撑有力。研发、设计、检测、认证、孵化、技术市场、人才培训、科技金融等公共服务功能基本完备;

4.创新成果显著、行业势头良好。产业集群研发投入强度较高,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究院、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占比较大,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带动辐射能力较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区相关部门要加大资源统筹与工作协同力度,步调一致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区科技局负责综合体建设日常工作。

(二)财政支持。整合省、市、区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资源要素全、服务质量优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对列入省级创建、省级培育、市级创建、市级培育名单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给予综合体运营管理补助、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助、创新服务绩效补助等,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三)金融支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投入方式,吸纳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对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的投入力度,用于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实验场地建设和改造提升、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对于项目实施单位在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中,需要银行贷款的,优先纳入科技贷范围,享受科技银行相关的金融服务;完善科技创新券服务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人才引进。深化实施“雄镇英才”计划,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政策,建立对从事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服务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考核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技术经纪人的引进和培养,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引进的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重点人才计划、市“3315系列计划”、区“雄镇英才”计划等引才专项。

本方案自2020年6月3日起施行。

镇政办发〔2020〕36号(关于印发镇海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 《镇海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图解关于印发镇海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