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941/2020-20134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6-05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镇海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06-25 21:32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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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现将报告向社会公开。

一、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再创新优

空气质量优良率86.9%,较2018年提高1.8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和PM2.5年均浓度均再创新优,达到2013年实施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QI)以来最好水平。环境空气中有机特征污染因子总浓度与2018年相比总体稳中有降。

(二)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市控及以上断面地表水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III类以上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0%,年度考核优秀。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较2014年“五水共治”开始时分别下降68.7%和53.2%。近岸海域9项评价指标中pH值、石油类、汞、镉、铅、铜6项指标符合一类海水标准,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四类海水标准。

(三)土壤环境调查扩面

初步形成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成省级长期耕地地理监测点1个,动态地理监测点50个,对土壤pH值、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及缓效钾等进行定期监测,2019年含量较上一年度保持稳定。继续开展企业信息采集、风险筛查评估;完成镇海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布点采样监测方案编制。

(四)声环境质量持续平稳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6分贝,与2018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9分贝,与2017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分贝,总体处于稳中有降的趋势。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为71.0分贝,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5分贝。

(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2018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EI)为67.3,继续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23.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人均绿地面积16平方米。

(六)环境安全风险平安可控

2019年,全区共发生突发环境应急响应事件4起,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83.02%。

二、201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任务,确定了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通过全区上下一年来的共同努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环境质量创新优,我区被评为2019年度美丽宁波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考核优秀,并被推荐为美丽浙江建设考核先进单位。市政府和市五水办分别在我区召开了智慧治水现场会和高质量推进污水零直排现场会。

(一)持续实施生态驱动第一战略

1.不断深化生态优先理念。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生态驱动”第一战略,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下发了《镇海区2019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要点》和《2019年度镇海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推进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要求。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019年6月,区政府专题向区人大报告镇海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办理改善水环境打造品质之城议案的决定落实情况,接受专题审议和询问。重新修订了《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3.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分解落实部门、镇(街道)、企业环保目标任务,加快考核与督查。开展“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议事厅”、企业咨询日等活动,加强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推进公众参与,镇海炼化、北区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绿丝带”环保志愿者总队队长获评“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

(二)绿色发展逐步深化

1.推进产业高端化。强化企业培育,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个,省“隐形冠军”企业1家,发布“浙江制造”团体标准5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完成10个数字化车间、40个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113”服务业发展行动,生产性服务业经营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镇海港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成功跻身浙江自贸区宁波联动创新区。加快创新要素集聚,推进甬江科创大走廊镇海段开发建设,国科大宁波材料学院、哈工大智能装备研究院等项目有序推进。

2.推进产业绿色化。完成15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关停企业5家,累计腾出用能空间1.8万余吨标煤,盘活存量土地75亩,淘汰落后产能31万吨。开展紧固件、铸造、化工等两高行业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4家。镇海炼化、巨化化工、朗盛石化获工信部“绿色工厂”荣誉称号,镇洋化工等4家企业获评市级“绿色工厂”,创建市级节水型企业15家。

3.推进产业集约化。2018年度我区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列全市第2、3、1名,列入“全省亩均税收十强”和“全省亩均增加值十强”。2019年度,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同比增速分别为17.9%、17.2%。全年完成低效企业市场出清101家。推进工业园区有机更新,编制《镇海区工业集聚区规划(修编)》,进一步明晰17个工业园区的空间布局、四至边界、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

(三)污染防治持续攻坚

1.打好蓝天保卫战。制订《镇海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方案》,开展了颗粒物污染防治督查3次。完成企业VOCs治理18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8个、无组织废气治理16家、废弃矿山整治7个。继续在70余家石化企业推行LDAR工作。开展老旧车辆淘汰,累计淘汰车辆358辆。开展重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整改处罚45辆。新投用纯电动公交车21辆。全区162条道路列入道路清爽行动范围,实行分级管理模式。

2.打好碧水保卫战。新建污水管网16.89公里,雨水管网4公里。完成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建设试点5个。完成涉水行业整治76家、加油站改造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5个。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园区外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累计完成696家。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公厕8座,改建17座。深化海绵城市建设,获得浙江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优秀县市区荣誉称号。

3.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镇海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试点小产废单位一站式收集方式。累计对69家重点产废单位进行规范化考核。关闭拆除畜禽养殖场10家。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化肥减效增量,农药使用量、化肥使用量均较2018年减少。在全市率先完成生活垃圾收集网和可再生资源收集网的“两网融合”,安装“搭把手”平台130余个,启用全新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探索厨余垃圾精准收运模式,实现30个小区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理。

(四)统筹监管不断强化

1.全面强化源头把关。严格产业准入,否决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100余个;完成环评许可225个,备案379个。累计发放排水许可证350余份,开展批后监管700余次。67个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了总量替代,12个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排污权交易。出台《2019年镇海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化工作方案》。

2.全面强化日常巡查。关注大气环境和异味问题,创新开展365环境大巡查。建立在线数据闭环响应处置机制,发送预警短信1.8万余条;现场调处280余条,排除环境风险隐患10余起。出台实行了《镇海区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教育纠正工作办法(试行)》,约谈企业23家次。对于严重违法或重复违法的企业予以严厉惩处,下达决定书95份,罚款581.7万元,查封扣押13家次,移送公安9件,行政拘留7人。处置信访419件,满意率达到97%。

3.全面加强综合监管。针对扬尘、餐饮油烟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加强协同管理。设立扬尘整治工作红黑榜。组建第三方巡查队伍,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进行巡查和通报。从制度建设、部门联动、执法创新三方面破解餐饮油烟管控难题,出台《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首创非禁设区域目录。排查餐饮油烟店面1052家,落实整改53家,立案查处12起,关停7起,停业或转让16起,罚款12.2万元。

三、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区委、区政府实施“四驱动四提升”战略关键的一年,我区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和新定位,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冲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2020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冲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继续做细做实备查技术账,加强对34项指标支撑台账的梳理细化、审核优化。努力提炼提升现场验收点,使我们美丽镇海建设的成果得到充分展示。尽心尽力守好环境保障线,强化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等问题整改,实现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持续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将环境风险防患于未然。分层分级扩大生态宣传面,提升区内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持续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积极谋划调整产业发展布局,研究泥螺山围垦区域、岚山水库西南侧地块、7个村搬迁后地块、新城产城融合拓展区、后海塘金属园区等区块产业发展定位。加快甬江科创大走廊核心区建设,启动甬江实验室建设,开工建设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加快国科大宁波材料学院、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建设。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低效企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行动,实施数字化改造“5112”工程。制订镇海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标准,评选一批市级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

(三)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淘汰落后产能15家以上,整治低散乱企业130家,新建或提升小微园区3家。完成16家企业VOCs治理,推进5家开展深度治理。完成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控设备安装。开展50家涉气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系统建设。完成27台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2台镇海电厂燃煤发电机组关停或淘汰。组织实施《镇海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完成市级下达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在全区重点通行路段建设6套黑烟抓拍设备并实施处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并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创建“省级污水零直排区”,推进省水生态治理示范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加强清水河道整治,计划开展河道清淤5公里、生态修复4公里。推进横溪、秦山饮用水并大网工程。推进紧固件行业等重点行业治理。加快推进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等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印发《镇海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建1个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完成23家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督促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60万吨/年水泥缓凝剂项目建设。继续推动小微企业危废一站式收集。

(四)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深入实施《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对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推进属地责任的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向镇(街道)延伸。修订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工作考核制度。编制完成《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开展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议事厅和企业咨询日等活动,做好企业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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