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镇海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须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报。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为减少疫情影响,推动个体工商户有序复产复工,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规定时间内,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逾期未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失信行为将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个体户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年报是通过官方途径登录填报的,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需要经营者提供银行资金账户等关键信息。”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有不法分子利用短信群发的形式,将包含“市场监管”“工商年报”等字样的诈骗短信发给个体工商户,收信人按照短信内容操作点击链接进入经过伪装的山寨网站,输入姓名、银行卡与营业执照等重要的信息后,导致钱财被骗。对此,个体工商户如果收到这类短信,请第一时间拨打投诉举报热线,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具体报送方式有四种,方式一:微信搜索“个体户年报”小程序,点击“立即年报”后进入登录页面,即可年报;方式二: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搜索该系统名称),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记机关所在地选择页面,选择“浙江”,进入市场主体性质选择页面,点击“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后即可申报;方式三:使用手机下载“浙里办”(原称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注册绑定后报送年报;方式四:到对应市场监管所年报窗口填写纸质年报表格进行现场年报。
需要注意的是,往年报送皆为纸质年报,如已在网上申报过年报的,不能再进行纸质年报,请选择以上第一、二、三种方式进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