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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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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