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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绣曙光人才安居房进行提升改造期间在租人员过渡安置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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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人才安居保障水平,为广大人才提供更优人才安居服务。经研究,决定对锦绣曙光人才公寓进行整体改造提升,改造进场日期定于2020年11月15日左右,现就锦绣曙光人才公寓改造提升期间在租人员过渡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关于至11月15日租赁合同还未到期仍需续租人员
1.由区人才安居工作办公室提供其他安居专用房按照合同期限予以过渡,租金优惠标准不变,其中斯玛特人才公寓5间,金色广场人才公寓22间(详见附件2);
2.因房源有限,现单人居住的人员16个,其中男性7个,女性9个,将根据性别、单位等因素安排在金色广场人才公寓合租(共7间14人),房租费由合租人平摊,具体房间由合租人自行协商或抽签决定。因为人员都是单数,需要先进行抽签决定单独租住的人,单独租住的两个人房源安排在斯玛特公寓(2间);宁波智能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人才因人数较多,为便于今后管理,统一安排在金色广场人才公寓过渡(共7间);其他有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人员(共11间)可以选择斯玛特(3间)或金色广场(8间)过渡。(详见附件1)
3.选择意向请于11月1日前到物业处登记,如登记意向和房源情况不相匹配的,将组织抽签决定。
4.所有过渡房根据合同时间免费延长租住时间一个月,符合续租条件的人员合同到期后可另行申请,租住房源视锦绣曙光人才公寓改造实际情况决定。
二、关于11月15日租赁合同已到期且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人员
请于合同到期后及时办理退房手续。
三、关于不需要过渡安置的人员
可提前终止合同并办理退房手续,未享受的租住时间,可以在未来申请时补足。
咨询电话:86283092 联系人:韩春歌 (区建设交通局)
87612103 陆 斌 (金色广场)
86696651 岑益庆 (财富广场)
附件: 1.锦绣曙光入住人员分流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