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扣款时间有所调整

发布日期:2020-01-13 08:21 来源:今日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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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我个人在交社保,扣款时间怎么和之前不一样了?”“你好,这是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时间有所调整。”市民发现镇海区社保中心大厅十分热闹,忙碌而有序的叫号,响个不停的电话,热情耐心的解答,细心周到的提示……而来电来访的办事群众多半是咨询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时间的。

“接税务部门通知,历经一个月的试行,各系统已调试完毕,扣款时间有所调整,不再是原来的每月18日。市民朋友要注意,具体调整如批量扣款期间,一般由银行在每月9、10日和19、20日(2020年1月根据春节放假安排,提前至14、15日),各发起一次批量扣款。”区社保中心负责人说。

与以往不同的是,参保人在两次批量扣款失败后,可于当月21-23日(2020年1月根据春节放假安排,提前至16-18日)到九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鄞州银行、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进行缴费。

区社保中心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因扣款失败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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