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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给业主发“红包”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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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网报道,庄市街道芳辰丽阳小区业委会拿出公共收益68.96万元,给全体3448户业主发现金红包。这是镇海首个业委会将公共收益发红包给业主的小区。

小区物业给业主发红包?这鲜有所闻。其实,大家也不要太羡慕,我们每户家庭都有领取小区公共收益红包的权利。应当说,该小区的做法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并无特别之处,人们之所以感到惊诧,只能说明很多小区物业并没有这样依法行事。

虽然小区的公共收益是由物业管理的,但这些钱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向业主发红包,不是在给业主谋福利,而是物业公司自觉遵守了法律,尊重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分享小区经营收益有法可依。依据我国物权法第79条、第80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使用所产生的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该收益的使用。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虽然我市大部分小区都有公共收益公示,但仍有部分小区公共收益没透明化。个别小区即使有业主查询,物业也会推托。部分小区虽说明公共收益用于公共维修,但明细却不会公布,有的公布了,也是含糊不清。实际情况中,很多物业企业从“拿钥匙的管家”变为了“房屋的主人”,导致公共收益成为物业企业的隐性收入。而不少业主觉得公共收益不牵涉自身利益,往往看在眼里却没记在心上;不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缺乏对物业公司进行必要的监管。因此,业主对于一部分“隐藏收入”往往不得而知,更别提发“红包”了。

庄市街道芳辰丽阳小区物业给业主发“红包”,体现了对业主权利的尊重,为各地如何分配公共收益收入作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希望物业向业主发红包成为常态,而不是昙花一现的孤例,愿有更多的物业公司都能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