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聚焦镇海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 / 垃圾分类 镇海更美 / 最新信息
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条款即将登陆宁波 你准备好了吗?
字号:

图为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在“搭把手”塑料瓶回收机上示范操作。

最近,上海市民要被垃圾分类“逼疯了”。7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的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市民每天都会接受一句深入人心的灵魂拷问:“你(扔的)是什么垃圾?”

据悉,《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也将于10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我们宁波生活垃圾分类正式步入“有法可依”时代。那么,我们宁波的条例与上海相比会不会更加严格呢?我区市民是否做好了准备?

市民赞成垃圾分类

“我区垃圾分类一般分四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是家里吃剩的菜、瓜皮果壳这一类,有害垃圾如旧电池、废弃灯管、过期化妆品、药品之类的,可回收物是像纸板箱、废金属此类有可回收利用价值的,其他垃圾就是除了以上三类之外的生活垃圾。”在港务新村的垃圾房前,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那么市民对此是否了解?7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后大街社区,随机采访路人和小区居民。

“请问你家现在有在做垃圾分类工作吗?”记者采访一位过路的女士,她说:“我现在家里有四个垃圾桶,一个老的垃圾桶放可回收物,新的绿桶放厨余垃圾,黑桶放其他垃圾,还有蓝色的我放玻璃瓶、饮料瓶、纺织品之类。我觉得有时候也要多看新闻学习,因为我一开始用过的餐巾纸是放在可回收垃圾桶的,后来我才知道放错了,应该要放在黑色垃圾桶。”

当记者问及是否能接受上海如此严格的垃圾分类条例时,这位女士表示:“我们学习垃圾分类是应该的,条例严格一点,适当罚款也有必要,不罚怎么记得住呢?”

家住港务新村的周阿姨正下楼来扔垃圾,她说:“要我说垃圾分类应该管,而且这个分类其实很简单,主要是没养成习惯,你不弄,他也不弄,以前没有分类,这里垃圾桶一塌糊涂的,分类后环境提升了。”

通过采访,记者发现,目前我区市民基本上都对垃圾分类有所了解,也十分赞同对垃圾分类进行严格强制化管理,看来大家在《条例》的到来前已是做足了准备。

宣传到位设施齐全

区生活垃圾分类办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冬福告诉记者:“我们宁波的垃圾分类工作实际上是从2013年就开始了,我区是2014年在招宝山试点。对于垃圾的源头分类、中间分类收运以及分类处置也是早就在做的。源头分类主要通过宣传科普,据我办委托第三方问卷调查结果,目前我区居民知晓率已达100%。”

对于垃圾收运和处置方面,很多居民担心源头分好了类,可收运处置时是否也分类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记者询问了区生活垃圾分类办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说:“在分类收运方面,目前我区已配备了140余辆分类收运车。对于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委托搭把手公司进行回收;厨余垃圾我们有绿色的厨余垃圾专用车。处理方面,我们在宁波洞桥建成了厨余垃圾处置厂,部分运到那边去处置。还有一部分就地处置的,像光明村、十七房村,设置了就地处理厨余垃圾的处置点;而其他垃圾我们都是运去焚烧发电;在澥浦,设有害垃圾居民定量投放点,在后海塘分类处置中心也设置有害垃圾集中点,数量达到500公斤以上就会让北仑固废处理厂或专门处理有害垃圾的单位前来处理。”

关于宁波和上海的条例区别,陈冬福说:“我们的分类标准是一样的,只是称呼叫法上有区别,我们的厨余垃圾,他们叫湿垃圾,我们的其他垃圾他们叫干垃圾。还有厨余垃圾收集桶的颜色不一样,我们绿色的,他们是棕色的。处罚方面,在宁波,个人没有分类,处罚20-200元,特别严重、多次屡教不改的,最高可罚到500元。而单位不分类的,首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处罚500-5000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