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 “一案五必须”持续拧紧警示教育“发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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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一部由镇海区纪委以本地典型案例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倒在提拔前夕的招商科长》在本地引起广泛关注,并成为全区党员干部必修的“警示教育课”。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能起到强烈的心灵震慑效应。近年来,镇海区做实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严格实行“一案五必须”制度,充分发挥案件审查调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惩治腐败的“治标”成果真正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 警钟长鸣 用好用活“反面教材” “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大队长麻珍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4月18日,清廉镇海微信公众号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短短一小时,点击量突破3000人次。 点名道姓通报,第一时间公开曝光,仅仅是开展警示教育的第一步。自2018年以来,镇海严格执行“一案五必须”制度,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必须进行查摆剖析、必须进行警示教育、必须进行整改建制、必须进行回访督促,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正风反腐,只有行动派、没有旁观者。党员干部只有先把自己摆进去,才会从自己做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确保教育活动真正收到成效,镇海区纪委区监委在开展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充分运用忏悔录、公开庭审、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2018年7月,编印下发《镇海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原汁原味摘录10名违纪党员忏悔材料,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成因; 2019年1月,在镇承办“不忘初心警钟长鸣”——宁波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题展,展出案例93起,案例内容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到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到违反社会公序良俗;2019年5月,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倒在提拔前夕的招商科长》,通过案件情景回顾、庭审再现、当事人采访陈述,让前车之覆真正成为后车之鉴…… “以前也接受警示教育,但大多都是外地的事,是别人的事,心态上觉得离自己有点远。但近一两年来,明显感觉到警示教育活动更多地选用身边的‘反面教材’,真正做到了见人见事见细节。”不少党员干部在采访中表示,看到近在身边的“腐败”,看到“倒”在相同岗位的党员干部,就会真切发现,违纪离自己并不遥远,甚至自身工作中也存在着同样的廉政风险点,“看到熟悉的干部出现在镜头里,听到痛彻心扉的悔悟,触动太深了,我们决不能重蹈覆辙……” 丰富形式 建立常态化教育平台 5月17日早上9时,在镇海区威远清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一场“警示教育课”已开讲,蛟川街道近50名党员干部跟随讲解员的步伐,系统参观廉史厅、廉风厅、廉威厅等十大展厅,学党纪、听案例、温家风,大家目光聚集、神情专注,不时互动发问。 据悉,今年5月,威远清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改造提升完成,拉开镇海区2019年“警示教育月”活动序幕。升级后的基地围绕“警示”二字做足文章,不仅在展陈内容中大量增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六大纪律警示案例,还精选各行业各领域警示教育片、廉政公益视频、廉政微电影等视频资源播放,满足参观者个性化需求。目前,基地参观正“火爆”预约中。 警示教育日常抓,自律警钟时时敲。除将威远清风廉政文化基地打造成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的常态化平台外,镇海区纪委区监委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充分运用“清廉镇海”微信公众号,推出“以案示警”栏目,既展示案情,也分析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根源,展现了大家可能会遇到的考验和细节。近期,就已推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叶继松忏悔录等多期典型案例。 同时,区纪委区监委还抓住干部提拔、换届选举、重要节假日等关键节点量身定制开展教育;坚持将警示教育开展到支部、延伸到村组,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纪党规意识,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标本兼治 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 “党纪处分决定生效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人及其所在的党委(党组)送达,并向受处分人本人及所在党的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宣布……” 近年来,镇海区坚持把宣布处分决定与开展警示教育同步进行,打通惩处和预防的连接通道,明确处分决定执行方式,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感化身边人,改变了以往处分决定宣布“羞羞答答”“碍于情面”的状况,使每个案例都成为抓早抓小、警醒震慑的鲜活教材。 区纪委区监委做实做细监督,坚持“一案一整改”,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即着力查找发案单位在“两个责任”履行、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运行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及薄弱环节,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限期整改,推动相关系统、行业、领域引以为戒,化解防范廉政风险隐患,以案为鉴,力促标本兼治。同时,明确要求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批评的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但监督工作不仅立足于治‘病树’、拔‘烂树’,还要着眼于护好整片‘森林’,要发挥好警示教育的作用,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真正管住‘绝大多数’,实现地方政治生态建设健康发展。”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