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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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3月20日至4月2日对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心党支部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通过学习,中心党支部深刻认识到,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刻中肯、一针见血、点到要害,提出的建议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针对性强,对于中心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坚决以聚全力、实打实、动真格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研究制定了《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项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分解,逐项逐条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多次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重要问题多次专题研究部署。 一、在加强党的政治和思想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教育过程中领导不够有力、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意识,联系单位实际和工作,制定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把好学习内容关。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见缝插针、因地制宜,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将开会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将微信工作群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新平台;将其他单位党组织作为协同学习的对象,积极开展专题培训、集体参观、党务知识竞赛等丰富学习活动。截至目前,已落实党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党员专题培训1次,组织党员主题生活日活动4次,开展党务知识测试竞赛2次。 2.针对党组织领导机构缺失,党的领导作用无法发挥问题。 积极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按照级别设置党组,配备专职党务人员、增强党组织工作能力。整合出台《区公积金中心党支部工作规则》、《区公积金中心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完善党支部规章制度,做到“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3.针对推进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彻底问题。 加强窗口服务管理,推行微笑服务,实行窗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每月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分。加强办事大厅的统一管理和咨询服务,派专人担任督导员,加强大厅统一管理;设置导引台和服务人员提供咨询和导引服务。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梳理办事事项,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并印制办事指南手册。使用叫号系统,安装政策宣传显示屏,同时积极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并已在今年7月实际投入使用,目前单位业务通过U盾全面实现网上办理;个人提取业务在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的基础上,实现了外地务工人员离职提取、商贷还款提取公积金的网上办理。 二、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规范落实和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制度。提高党建工作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约谈制度,每年度中心主要领导要与下属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针对有些同志三年的自我批评材料一字未改的问题,对朱江、王海岗两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5.针对干部聘任和管理工作不严谨问题。 严肃干部聘任工作,防止出现考察材料遗漏签名问题。加强干部个人廉情报告等制度落实,确保填写正确,报备及时。按照区委组〔2018〕36号文件要求,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完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证件领用归还登记制度。对未如实填报出国(境)信息的两名责任人已由黄金冬同志进行约谈。 三、在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执行党规党纪方面 6.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12月发放的公共交通补贴15013元已全部退回。评审专家劳务费500元已退回。在此基础上,中心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调了津补贴发放的有关政策,并完善监督制度,严格审批程序,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7.针对超办公需求购置物品问题。 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及资产采购制度及审批程序,对于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坚持主任办公会议集体民主决策,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严格各项经费的开支使用。就超标购买净化器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已在全体职工大会上作了检讨。 8.针对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问题。 严格按照工会相关政策确定工会行政补助费金额,已回拨2015年超标准的行政补助费9200元。严格执行节假日工会补助的标准,2015年超支的蛋糕券费用按照200元/人已全部退回。加强对金融办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核把关。同时,加强工会福利政策的学习把控,完善工会福利发放制度及审批把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省市区总工会相关规定发放职工福利,杜绝乱开支、乱发放。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方面 9.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重视问题。 全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支部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做到长远有规划、全年有目标、年初有部署、中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重要文件精神,结合集中学和自主学,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规定进行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分析当前管理需求,研究制订管理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0.针对入围银行考核监督不力问题。 制订和完善对入围银行考核细则,并按照考核细则,按时按质完成对相关银行的考核,严格按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促使银行保质保量完成中心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中心的服务质量。中心于2018年8月完成了对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承办银行2017年度考核,并按考核的结果兑现相关奖惩政策。 11.针对与相关金融机构业务往来中有失公允、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按照规定,启动对大额剩余资金的定期存款采用招标方式。通过向区编办争取本单位派遣职工编制数、加强与银行协调开设银行网点、加强网上大厅建设减少窗口岗位数等途径在2020年12月底前逐步消化借用银行的6名工作人员,同时规范归集手续费支出。 12.针对政府采购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定财务审批员、采购经办人、仓库管理员,实现管办分离。加强采购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预算、审批、发起、确定等工作。加强合同管理,完整填写合同,并按照合同进行履约情况的监督。 1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严格资金管理,已对两笔大额存单时间延迟及利率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王菲、潘婷、董婷婷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做好整改,并举一反三强化财务管理,促进资金保值增值。建设银行50万以下活期存款利息已按协议规定结算,工行公积金专户定期存款1000万元已按协议规定处理,利息损失已全部补上。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定期复核制度。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在2018年4月完成资产盘点工作,并做好了资产管理信息登记,形成台账,在2018年5月完成资产处置工作。 下一步,中心党支部将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真抓实做,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紧盯不放,改进措施,加大力度,一抓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不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中心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 三是坚持不懈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加强廉政法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6257659,邮政信箱: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1号镇海大厦四楼(邮编315202) 。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党支部 2018年10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