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花样”多 购车还需擦亮眼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我已经收到了之前买车的订金。”市民林女士给区市场监管局打来感谢电话。
原来,11月初,林女士在骆驼街道一家4S店订了辆小轿车并支付500元订金。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林女士,如果不想买车,订金是可以退回的。没过几天,林女士打消了购车念头,于是拿着合同要求4S店退还订金。4S店答应在11月底一定把订金退给林女士,然而到了十二月,林女士还没收到退款,她只好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对于定金与订金,他们二者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样的,我们一定要弄清楚什么是定金,什么是订金。”据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此外,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逐渐进入人们日常生活,随之而来的是汽车销售和售后的一系列问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截至目前,区12315接到汽车消费投诉160余件,占消费投诉中较大比例。
“我们结合了汽车消费投诉,发现汽车售中售后的主要问题在加价销售、强制保险、‘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愿承担免费维修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部分4S店在销售汽车时针对新款车型、热门车型或特殊颜色,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加价幅度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更有甚者还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利用格式合同强制消费者在店内购买保险并缴纳保证金)。
汽车销售“花样”多,购车还需擦亮眼,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千万别大意。
“首先要理性消费,在购买汽车前要清楚所购买的汽车品牌、汽车配置及性能,不要轻信导购员的推销以及专卖店的优惠活动而轻易交购车订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消费者最好选择信誉度高、售后服务规范的经销商,在双方签订购车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标明车辆配置、交车时间、随车赠品、违约责任及相关内容。购买时及时索要消费凭证、保修凭证及相关购车手续,保存好相关证据,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有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