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家住骆驼街道景城花苑的张奶奶与女儿姚女士打算去区医保服务中心开通家庭共济网。“以前不知道这个政策,现在一办,可以减轻不少经济负担。”姚女士高兴地说。
王奶奶年过古稀,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一个月医药费近千元,而女儿姚女士是宁波市职工医保,身体健康,所以医保“历年账户”里有许多结余。开通医保家庭共济网后,姚女士医保里的钱就能给母亲看病配药,实现了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早在2017年1月1日,镇海区为拓展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出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结余资金可以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合规医疗费用。
“家庭共济的医保政策实施以来,为不少家庭减轻了医疗支出的负担,不过也有不少人不了解这个政策,所以我们也想普及,让老百姓能享受医保福利。”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个账有结余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发起人),可申请建立家庭共济网,将发起人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纳入此网。共济网内成员可以申请建立本人的共济健康账户,将本人历年个账资金的部分或全部划入共济健康账户。
就医结算时,先使用本人历年个账资金,后使用本人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历年个账不足或本人无医保历年个账的,按预先发起人设定的支付顺序使用共济健康账户,发起人为第一使用顺序。一次结算只能使用一个共济健康账户资金。
发起人可以通过宁波医保通APP或者浙里办APP在手机端办理,也可以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就近的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内的自助服务设备办理,每位参保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共济网。
例如,李先生为妻子陈女士和儿子小李建立了家庭共济网,第一支付人是他自己,指定陈女士为第二支付人。李先生划到共济健康账户的资金为1000元,陈女士划到共济健康账户资金的为5000元。如果儿子住院需要个人负担医疗费3000元,即首先使用李先生的共济健康账户资金,不能使用第二支付顺序陈女士的资金。如想把上述3000元费用全部用共济健康账户支付,老李需事先增加共济健康账户资金,或将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划回历年账户,使共济健康账户余额为0,这样小李就医结算时就可以直接使用妈妈陈女士的共济健康账户资金了。
“发起人可将组建的共济网撤销、添加和删除共济网成员,也可由网内成员本人办理自行退出共济网。发起人的孙辈或祖辈等隔代亲属,无法纳入发起人的家庭共济网,但可通过中间一代把祖孙共济在一起。”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按规定办理过转外就医和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若已加入家庭共济网,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零星报销结算,并可以按顺序使用网内成员共济健康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