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8年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2018年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根据《2018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甬分领〔2018〕1号)和《镇海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年)》(镇政办发〔2018〕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一年见成效”,为“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 “港口强区、品质之城”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至2018年12月底,确保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85%以上(招宝山街道覆盖面达到90%以上,蛟川街道、骆驼街道、庄市街道年度任务目标各推广10000户居民以上,澥浦镇、九龙湖镇城镇居民覆盖面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源头减量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办、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立体舆论氛围
持续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样化的宣传、培训和活动, 城镇居民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分类知晓率达到50% 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时间不少于公益宣传总时间的10%。充分发挥城乡社区(村)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社区(村)干部,整合物业、楼道长、乡贤、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发现、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深化校园“五个一”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内容融入学校教育,试点外来人员垃圾分类积分入学制度。大力推进“十进”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进窗口、进军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主动围绕“十进”活动,组织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组织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农办、区民政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教育局、区流管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武装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顶层设计,开展机制创新
制定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制度创制、收运处置能力提升、文明风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七大专项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出台支持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开展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年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农办、区建设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三)开展源头减量,规范源头分类投放
开展“光盘”行动,倡导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农贸果蔬专业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小区、村就地处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建立网购商品包装回收利用渠道,开展废弃包装材料回收减量试点工作。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引进或培育1-2家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公开回收目录和价格;合理设置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设施,实施垃圾分类的小区需设置低价值可回收物暂存服务点,根据要求规范现有社区(村)级回收站点,设置一个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回收分拣中转中心,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农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邮政局、区农业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四)开展强制分类,机关单位带头引领
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四项强化”措施,对强制分类情况进行监督和查处,全区所有公共机构和50%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人均生活垃圾减量2%。推进居民生活垃圾精准分类,落实“四个同步”,加强示范创建、典型培育,强化入户指导、桶边督导、激励引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因地制宜分类,完善“二次四分”的分类方式,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创建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小区、村达标率达到30%,创建市级示范学校2个、示范单位6个、示范小区6个、示范镇(街道)1个,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4个、示范村3个,省级文明餐饮示范点3个。〔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农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五)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分类收运体系
合理配置分类投放设施,鼓励撤桶并点,逐步取消楼层投放点、减少楼道(口)投放点,顺隆社区、车站路社区和招宝广场、1902万科广场商业街实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公开投放点位、收集频次与时间等信息,逐步做到精准投放。完成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任务。完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行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模式;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集日制度;在6个居住小区探索实施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的可回收物回收新模式。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按期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逐步对其服务范围内的现有小型转运站进行功能转换。〔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经信局〕
(六)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
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加快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设施”、“装修、大件和园林绿化垃圾中转分拣或利用设施”、“渣土泥浆陆上消纳场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精细化运行、规范化监管分类处理设施,探索形成与周边环境和谐共融的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七)强化分类监管评估,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
采取信息化监控、检测监测、检查考核等多种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的作业过程、物流流向进行监督。建立考核评价反馈制度,对各镇(街道、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排名通报。〔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部门合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美丽镇海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文明提升的重要意义。建立“区级统筹、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实施”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强化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属地责任,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二)细化工作标准,完善评估考核。按照责任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镇(街道)、村(社区),到岗到户到人。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考核负责制,建立健全“区对镇(街道)、镇(街道)对村(社区)、村(社区)对居民”的层级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包括工作人员)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舆论监督,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要予以通报。
(三)加强科技应用,提升分类水平。试点推广应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选、就地处置、集中处置和再生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促进先进技术和工艺流程的转化应用,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选择智能化、绿色化、经济化的设施设备,充分结合现代物流体系和“互联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的优化管理,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