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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 07- 03 浏览量: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ZHD00-2018-0001
体裁分类 意见
服务对象 个人
文章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快推进文化强区和“品质之城”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系统地挖掘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完善博物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文物安全监管能力,让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当代社会,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摸清全区文物资源家底,文物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文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科学完备、规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惠及全民的博物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广泛、支撑发展、多方协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体系,基本形成大文物保护格局,文物保护利用水平走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1.规范文物推荐、认定和公布工作。区政府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以保护和抢救为第一要务,做好文物调查、认定与依法公布工作,确保文物资源安全。要在“十三五”期间依法公布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文物保护点,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住建等部门要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推荐工作。

2.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有效实施。加强文物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保护,坚持文物部门月度巡查,文物、公安、消防季度联合巡查,镇、村两级月度检查制度。提高文物管理水平,注重岁修,减少大修,防止因修缮不当造成破坏。文物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和推进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特殊规律的招投标体制、匠艺传承机制、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动态管理机制。

3.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大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力度,防止擅自拆除、迁移等各类建设性破坏行为的发生,保持我区文化遗产整体格局、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尚未定级的“三普”登录文物实行镇、村分级管理,未经专家评估和原登记机关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迁移,以避免被误拆误伤。凡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和在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相关经费纳入建设工程预算;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依法开展文物影响评估。

4.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落实文物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夯实基层文物安全管理,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或专门机构管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文物部门做好指导、协助和督促工作。发挥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作用,完善业余文保员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定期安全巡查和上报制度,确保每一处文保单位、文保点有业余文保员守护。

5.加大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依法公布镇海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数据并积极转化成果;完善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开展馆藏文物保护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逐步完善博物馆、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监测和调控设施,对珍贵文物配备柜架囊匣;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程,记录时代发展,丰富藏品门类。

6.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实施。要将文物行政部门作为城乡规划协调决策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依法做好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的具体编制和上报工作。对文化遗存埋藏丰富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应明确限制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并事先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

7.配合做好宁波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申报工作。配合宁波市做好“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海上丝绸之路”文物保护与申遗工作,继续开展“海上丝绸之路”史迹调查与研究,做好相关史迹点的本体保护、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推动文物合理利用

  1.促进城乡品质提升。发挥文物资源在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做好我区各类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利用工作,构建文物保护与城乡发展相统筹、与民生改善相结合、与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为港城强区、特色小镇建设和旅游休闲产业、文博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2.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优化区域内博物馆发展布局,建成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做好镇海文史馆(暂定名)的建设工作;推动流动博物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民间博物馆;支持各博物馆结合馆藏特色,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需求的社会实践课程,鼓励各中小学校结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扩大文物资源的社会开放度,提升不可移动文物的开放利用水平,辖区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开放率达到100%,推动有条件开放利用的区级文保单位(点)逐步对公众开放。加强研究地域历史文化,挖掘文物价值内涵,推出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护利用项目、陈列展览、出版物和文艺作品。

(三)强化文物监督管理

1.规范和加强文物行政部门管理职责。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从我区文物工作实际出发,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责。文物行政部门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守土尽责,敢于担当,严格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督察,有计划地开展文物安全消防、技防的培训和演练,建立文物消防隐患挂牌整改机制;要对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给予指导和支持,鼓励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设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明确文物保护责任人,加强对辖区文物的监督与巡查,并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时效,共同守护好文化遗产;建立文物、公安、规划、综合行政执法、住建、国土、环保、旅游、宗教等单位参与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针对主要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行动。

3.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保持对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强法人违法整治,建立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常态化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文物违法案件公示、公告制度,通过集中曝光重大典型案例方式,警示、震慑文物犯罪和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文物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处理;造成珍贵文物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灭失的,要依法追究实际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上级单位负责人和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审核质量负责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造成文物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涉及文物保护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守法信用记录,建立文物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办法。制定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政策办法,扶持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将非国有博物馆提供的文化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研究制定文博事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我区文物现状,研究制定文物保护工程资金保障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不同等级、不同权属的不可移动文物得到修缮和保护。

(二)加大经费投入。政府要根据财力状况,结合文博事业发展需求,在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拓宽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渠道,完善文物保护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改善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金得不到保障的状况;积极支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扩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扶持范畴。

(三)加强科技支撑。实施文物保护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文物保护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提升文物工作标准化、科学化水平;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改造提升文物库房及设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展示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

(四)强化队伍建设。依托国家、省、市文博人才培养计划,强化我区文博队伍建设;突破文博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的困局,文博单位的岗位设置要与我区文物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聘任制度,提高核定编制数少的文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担任文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员允许“双肩挑”,确保我区文博单位招得进专业技术人才,留得住专业技术人才,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基本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本意见自2018年6月29日起施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镇政发〔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图解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