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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07-26 体裁分类: 通告
发布机构: 镇海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7-26 14:22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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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1日至11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1日,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在整改工作期间,我局始终将该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正视问题、压实责任、多措并举、立行立改,确保了整改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领导担责,分工明确。为切实抓好各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在反馈会后的第一时间即成立了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包临江任组长,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任组员,并将整改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全面牵头推进相关科室做好整改落实的工作。同时,明确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保障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反复推敲,及时报告。为抢抓工作进度,相关领导带队加班加点,在反馈会后三天内即形成了整改方案初稿,并随即多次召开专题党委工作会议对方案进行反复合议,修正。同时,及时与区委第二巡察组及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对接,邀请巡察组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工作予以审核指导,且根据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对整改方案不断予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见人见事、详尽明晰的《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并据此拟定了《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实措、责任归属和完成时限。

(三)加大督导,不留死角。严格落实“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主办、责任科室落实”的三级整改工作责任制,局党委班子先后3次召集会议,听取关于各项整改措施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商议协调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对于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一盯到底”,整改1个销号1个,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则坚决“回炉”补课,直至整改到位为止;对个别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要求以倒逼方式,时时追踪,限时完成,确保问题源头治理、彻底解决。

二、整改工作具体成效

在整改过程中,我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和铲根除源的决心,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且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班子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足

(1)全面加强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组织了包括书记上党课、党校老师开讲座等形式的3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活动、开展了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1次机关党委委员会集中学习和下属10个党支部的分批学习研讨。1月-2月,开展了“见证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力量’好书悦读共享”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的十九大相关书籍阅读,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心得交流体会,将好书进行推荐分享,现已收到了30余篇优秀读书心得,提升了全员对于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体会。同时,进一步增加了政治敏感性,对于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严格按照区委要求组织收听、收看、学习、贯彻。(2)关于未按一级响应要求落实值班制度的整改。我局已举一反三,采取了以下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对此次没有落实值班要求且未做好值班的办公室主任鲁红波和带班局领导已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重新完善修订了《应急值班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值班要求,并在局、所两级层面予以严格落实。局机关和基层所已分别设立了专门的应急值班室,并明确了值班督查要求,局党委和基层所负责人、局监察部门定期对局、所值班情况进行督查,以便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2.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到位

(1)持续强化了班子成员对于“一岗双责”的认识,制定了《2018年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及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了领导班子的责任分工及要求,并层层进行了专题部署和落实,年底也将抓好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会的落实工作。(2)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召开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确定了全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做好了督促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了《镇海区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基本规则(试行)》(镇区委办﹝2017﹞75号),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了党的政策理论、法规法纪,并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3)已完成了对局机关和基层所的党建环境的布置和改造,形成了“一层一主题”式的特色廉政氛围,相关信息已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被区纪委网站录用。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方面

3.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全力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委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及时更新了廉政网格图,全面梳理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完成了“三书一报告”和述职述廉报告、进一步落实了约谈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开展了针对分管业务科室、基层所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始终做到警钟长鸣。(2)完成了对班子分工的交叉调整,打破了“本位主义”观念,加强了班子和队伍在业务上的融合。同时,组织了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贯彻了集体议事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并在班子成员间经常开展业务交流和日常的谈心交流,增进了班子的思想融合、工作民主和行动统一。

(三)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要求方面

4.违规发放津补贴

(1)退回了局本级超标准发放的值班费、夜餐费,并经自行查摆,同步退回下属事业单位消保委、个协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的值班费共计145870元。(2)退回下属单位市场监管学会(原工商学会)2015年至2016年发放稿酬奖励的款项共计115850元。(3)质量技术学会已注销,市场考核奖也已停止发放。(4)2017年下属事业单位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超标准发放的加班费2人次共3000元已在2018年1月份相关人员工资中扣除。(5)对相关责任人局会计任碧红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制订了本局《工资与津补贴发放制度》和《加班管理制度》,明确了科室工作职责,明晰了津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了加班事先审批、事后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6)组织局、所相关人员学习了《镇海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并进一步抓好了贯彻落实。

5.下属单位无依据发放事业人员车贴

严格落实了上级关于车贴发放有关规定和标准,并对无依据发放车贴行为进行了整改。(1)退回个体劳动者协会等事业人员的车贴共计39100元。(2)退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参照车改人员标准发放的车贴共56450元。(3)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区委办〔2016〕102号)和《宁波市镇海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共交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镇财行〔2017〕83号),严格遵守车贴发放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并对下属事业单位加强了检查,杜绝无依据发放车贴行为。同时,认真学习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纪律的通知》(镇区委办〔2016〕106号),完善了本局《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强化了督查落实,确保了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6.公务支出报销不规范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镇区委办〔2014〕32号)要求,严把审核关,做到公函、审批单、发票、菜单、刷卡记录、审批六单合一。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开展了《宁波市镇海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镇区委办〔2014〕32号)、《宁波市镇海区机关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宁波市镇海区机关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的学习,并结合我局实际,正着手拟定本局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管理流程,并会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落实。进一步严格了报销程序和流程,把好票据核实关,对手续不全、流程不符、票据不清的坚决不予报销。同时,成立了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审领导小组,制定了《2018年内审工作方案》,将按照三年一轮审的原则,对局本级、下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计。

7.行政经费使用不规范

对已支付的12100元接待费用予以收回,以现金形式上交局财务。已退回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协会购买的用于干部子女六一慰问购书卡金额计12185.6元,退回原工商学会购买的用于奖励学会先进人员的购书卡共2400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宁波市镇海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规定》,精准贯彻、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纪律,禁止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消费卡等,坚决杜绝了违规现象的发生。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严把财务审核关,加强了动态监管,按季度对账目进行了核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8.党费使用不规范

认真学习了《关于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意见》(区委组〔2017〕85号)和区组织部于2017年6月9日下发的《关于党费工作有关问题的辅导稿》,确保党员活动经费的规范使用,制定了《2018年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开展党建工作计划》,并明确要求机关党委和下属支部在使用党员活动经费时,必须制定更为细化的党建活动方案和党费使用预算,由机关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党费的规范化使用,坚决杜绝了机关支部占用基层支部党费,非党建活动占用党费等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2017年党费使用和收缴情况均进行了公示,确保了全体党员对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

9.工会经费使用、报销不规范

削减2018年我局工会经费中用于发放个人福利部分的费用,共计11700元。2017年11月,新成立了市场监管局工会,建立了工会经审会,并修改了《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会员走访、探望、慰问管理制度》,严格了慰问范围、标准和流程,已于2017年12月21日发布实施。经审会将定期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对照市总工会和区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群团经费管理,现每次工会活动都有方案、有预算、有过程、有结果。正确处理组织关怀与财务纪律的关系,确保了合理、合规、合法开支工会经费。因把关不严,对相关责任人办公室主任鲁红波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

(四)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0.工程管理不规范

对于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已通过多种渠道尽力补齐相关资料。参照市、区有关规定,正在着手完善本局的《工程管理办法》,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了工程台账,对工程款严格按合同支付。加强了对工程基建人员的教育,从思想上重视工程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合同要素的履约责任。加强了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引入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对我局工程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1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落实专人对全局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查,查清实物账与会计账存在差异的原因。收回了原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后未及时收回的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完善了相关手续。(2)正在完善本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局固定资产保护和规范使用的意识。定期清查登记了局固定资产,对资产进行动态有效管理。把好了新购固定资产的入口关和废旧固定资产的出口关,做好了新置固定资产的造册建档工作,做到了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同时,将定期盘点局固定资产,并定期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特别是废旧固定资产的盘亏处置工作,坚持按照政策和程序办事。正在制订完善局《采购管理办法》,以有效规范局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登记等管理工作。(3)对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也加强了检查,确保资产不流失。

12.财务管理不规范

(1)2017年11月,我局已整改落实经费报销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经费均由分管财务局长审批。(2)加强了对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3)从2018年的局工会活动经费中划拨了5.7万元退还给镇海区财政国库。(4)组织了局办公室认真学习《镇海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共交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5)加强了对离退休老干部外出活动的管理,规范开展支部活动,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使用。(6)补齐了2016年工会疗养人员名单。(7)严格规范了2017年度慰问基层所干部职工经费列支科目。(8)严格落实了财务支出审批一支笔制度,并定期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专业部门的指导培训。对局财务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对结算票据不规范、支出依据不完善、活动物品未见清单、活动人员未见名册、大额采购未见合同等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并引以为戒。(9)督促下属单位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由局财务人员负责加强指导监管,票据结算支出、采购物品、举行各类活动严格均遵照相关规定执行。(10)正在制订完善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工作流程、合同签订方法、验收规范、发放记录等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行为。

13.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违规拨款

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健全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拨款使用管理规定和程序,全部收回下拨招待费历年结余18.57万元,并取消了相关账户。下一步,将对已使用的招待费进行内部核查,发现违规的,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14.对质量建设检测中心缺乏监管

按上级有关规定,2013年9月5日,根据宁波中机机械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高骏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清理事业人员在企业任职的要求,2017年9月28日,经局党委再次明确,同意高骏担任宁波中机机械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尽快根据事企分离相关政策和检验技术机构改革的政策要求,结合中心的运行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改革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彻底解决运作一体、边界不清的体制弊端。在区政府未出台转制政策前,做好质量技术检测中心与所投资的宁波中机机械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的财务、资产、职能、业务的界定、明晰工作。

15.质量技术学会利用培训收取培训费,用于单位开支

截至目前,已注销了镇海区质量技术学会,与市场监管学会合并成立新的镇海区市场监管学会,所属资金和资产也一同并入新的镇海区市场监管学会,已完善了市场监管学会的章程、职能,按上级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培训,按照收费依据规范收费流程和标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

(五)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6.“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

(1)修改制定了《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照一月一会的规定,于每月25日至30日间召开党委会议,明晰党委会议和局办公会议的界限,会议保证程序规范,记录清晰、结果明确。(2)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对于涉及人、财、物及所有下属事业单位的相关考核奖励政策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委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并且做好会议记录,落实痕迹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联系报告制度,在事项提交党委会讨论前,及时做好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上报工作。

17.干部考察任用程序不规范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并在落实过程中强化纪检监督作用,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重点细化酝酿、提名、征求纪委意见的程序和规则,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上阶段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与巡察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在全力完成全部整改事项,确保整改到位的基础上,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举一反三,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推动我区市场监管事业再上台阶凝聚正气、储足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坚持力度不减,目标不变,继续深入细致地狠抓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常性开展回头自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落实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充分运用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已制定部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反馈问题,细查制度缺陷,并举一反三,注重治本和预防,进一步梳理自身存在的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和制度失效等问题,重点抓好财务管理、选人用人、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日常管理等五大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完善工作,做到事无巨细、有据可依,并同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违规惩戒力度,从而不断扩大整改成果,真正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运作机制,有效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和新问题滋生蔓延。

(三)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学习为重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境界提升、履职到位、风险降低”为目的,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道德教育,强化意识形态源头治理;做好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梳理和公示工作,落实民主议事、“三重一大”和领导干部重要事项联系报告制度,形成良好的“头雁效应”;加强内部管控和监督问责,确保查在源头、从严执纪,并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渠道,搭建起“大监督”的工作格局,以工作流程和工作结果的透明化,带动工作作风的改善和工作效能的提升。

(四)结合自身工作重点,构筑特色惩防体系。根据中央、省、市、区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牢牢把住工作中心和方向,细化权力运行的流程图和约束细则,完善权力清单事项,梳理部门和个人的履职、廉政风险,以起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之效。尤其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启动“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工作的同时,着力防范新老机制转变中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开展有针对性地岗位廉洁和风险识别教育,防止出现“中梗阻”和任务断流等现象,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改革创新营造起实干之风、整肃之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6266427,邮政信箱:宁波市镇海区车站路422号组织人事科(邮编315200) ,电子邮箱:zhgs1@126.com。

 

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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