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跻身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8-06-19 09:04
信息来源:今日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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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我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此次表彰活动,全国共表彰了422个单位,浙江省15个县(市、区)入选,宁波市镇海区与江北区入选。
“七五普法”以来,我区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镇海建设工作,努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我区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启动全区公务员三年学法用法轮训工作,提高全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落实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法治宣传活动实现项目化,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