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7月1日起落地
在生活的曲谱上,我们时常看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公共场所吸烟、高空抛物、闯红灯、乱扔垃圾……这些不文明行为或让你见惯不怪或令你深恶痛绝,然而从7月1日起它们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7月1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向市民展示了一幅高大上的文明家园“设计蓝图”,也告诉大家这座城市是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构筑的文明家园。
公共场所抽烟。
抽一支烟50元,你还会抽吗?
“每天一根烟,赛过活神仙”,老烟枪们的至理名言着实令人忍俊不禁,但当他们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时就不免让旁人心生嫌恶。区卫计局定期在做禁烟宣传,公共场所吸烟却是一个根深蒂固的顽疾。笔者了解到,违反规定吸烟的,主要集中于中年人群,相对来说,他们公共意识薄弱,一些不良行为也渐渐成了习惯。以往在公共场所遇到这样的“神仙云”只得捏着鼻子“忍一时风平浪静”,如今在条例的规定下,公共场所吸烟,要罚款50元。
《条例》规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服务场所、教学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间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的,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处五十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不及时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元以下罚款。
西街服装城内的小广告。
整治小广告、牛皮癣,还城市干净的“皮肤”
城市里的小广告,一边被清理,一边又不断冒出,影响着市容市貌,被称为城市“牛皮癣”。 小广告内容五花八门,如 “中介”“医疗”,有的涉及假招工、办假证,甚至充斥诈骗等危害社会的内容。一个小广告,撕了又贴、擦了又涂、干净了又脏,屡禁不止,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牛皮癣”已发展成为市容市貌的一大公害,更是文明城市的绊脚石。
整治“牛皮癣”一直是镇海各个社区的重点工作之一,不少志愿者都加入到给城市“洗澡”的队伍中来。笔者走访镇海各个小区后发现,楼道墙壁经过清扫后鲜有见到“牛皮癣”的痕迹,而在不引人注意的边边角角,“牛皮癣”依然猖獗。在招宝山街道西街服装城内的公共墙壁上就有不少这样的小广告,与外面整洁的街道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此次《条例》中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楼梯和树木、电线杆、户外管线及其他户外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及挂置宣传物品的,由当地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市民在钓鱼。
市民在河边洗衣服。
河道内洗衣、钓鱼,这样的事以后千万不能做
公园曲径通幽,是不少市民休闲游览的好去处。可笔者在望海楼前寿昌公园附近发现,几名市民为了节约家里的水费正在河埠头洗衣服,远处岸边也有不少市民垂钓,那块“禁止洗衣垂钓”的牌子显得尤为尴尬讽刺。住在附近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在河里洗衣服是很不文明的,河水弄脏了,危害的是我们自己啊!”每天在公园里锻炼的王大爷说:“只要天气好,这里就会有很多人钓鱼,本来我觉得没什么,但是明确规定不能这样做还钓鱼确实是不对的。”
频繁在河道内洗衣会使河水氮磷含量急剧增加,其直接后果是水体富营养化、藻类迅速繁殖、鱼类大量死亡,污染严重的江河里会出现“水华现象”。而如今,剿灭劣V类水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保护水源的生态更要从身边做起。条例出台后,在河道内洗衣、钓鱼是被明令禁止的,千万不能做的。
此次《条例》中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或者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公告确定的主要景观河道内实施洗涤、游泳、捕鱼等危害水体、妨碍市容的行为,违反者将由城管部门进行管理处罚。
市民在遛狗。
自家狗的排泄物,须及时清理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狗狗都有外出排泄的生活习惯,主人也希望狗狗能外出排泄,这样就能保持家里的清洁卫生。在外,部分人却没能做到及时清理自家狗狗的排泄物。
没有及时处理排泄物不仅会影响公园、小区的美观,排泄物里的寄生虫、病毒、细菌容易传播给其他宠物或人。草坪上的排泄物还会危害到小草的生长,甚至还会随着雨水进入下水道,污染水体。
近日,笔者来到沿江景观带,在这里,每天都有许多遛狗人士。正在遛狗的周先生对笔者说道:“我经常看到有些遛狗的人在自家的狗排泄后不处理的,感觉这样很不好。我每次遛狗时都会拿些纸巾,专门用来清理自家狗的排泄物。”
此次《条例》中明确规定:公民须及时清除所携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排泄物,违反者由当地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进行处罚。
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害人又损己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里的楼房也越造越高,渐渐地“高空抛物”也成了不文明行为中常见的一员。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
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一次我走在路上,有个没喝完的矿泉水瓶从旁边的楼上扔下来,刚好砸在我不远处,听那瓶子砸到地上的声响,我估计,如果被砸到肯定得送医院了。”家住招宝山街道的张阿姨说。
此次《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危害安全的物品,违反者由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罚款。
市民在跳广场舞。
广场舞可以跳,但不能“吵”
每天晚上六点半,招宝山旅游风景区门前的一块空地上,几十个住在附近的大爷大妈在此跳广场舞。
近年来,由于广场舞所产生的扰民问题屡见不鲜。许多用来跳广场舞的音响都是大功率的,而且广场舞的成员通常会把音响开到很大。因此,附近居民楼的居民们会受到噪声困扰。在劝阻无效或者投诉无门后,一些人会采取一些过激的应对方式,例如向跳广场舞的人们扔东西、泼水。前几年有这样一则新闻:温州一男子花了26万元买低音炮对决广场舞,决定以噪制噪。
此次《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等场所开展集会、娱乐、广场舞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时,产生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违者由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甬江口景观灯塔白墙上的“爱情宣言”。
公共设施的破坏后将由你承担
在沿江东路上,有一处灯塔,名为“甬江口景观灯塔”。远远望去,红白相间的灯塔,坐落在甬江边,甚是好看。可走近一看,你会发现,景观灯塔上密密麻麻全是人为的涂鸦或留下的“爱情宣言”。
从灯塔的简介碑上可以了解到,这座灯塔建成于2006年3月,是一座集助航与景观为一体的灯塔。简介碑最下面写着:灯塔是“默默燃烧自己,无私奉献他人”的航标精神的宣言,请文明表达爱情宣言,别让您神圣的爱情宣言涂脏了灯塔原本雪白的墙壁。可是在十多年的时间里,灯塔上的“爱情宣言”不断。
此次《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损毁、侵占交通设施、市政设施、道路附属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旅游设施、景观设施、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违者由当地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处罚。
车主往车窗外丢垃圾。
车窗抛物须追究责任
城河西路上,每天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多。笔者发现,在马路中央有些许垃圾。“这些垃圾都是开车的人直接从车里扔出来的。”正在马路边清理垃圾的环卫工赵阿姨对笔者说。
把车内的垃圾随手从车窗扔出,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会使得道路变得不干净,还会造成其他严重影响。如果向外扔出烟头,可能引发火灾;如果抛出的物品影响后面行驶的车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此次《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时,向车外抛掷物品。若违反,属驾驶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属乘车人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市民闯红灯。
理由再多也不能闯红灯
6月28日中午,在南大街和城河西路的十字路口处,两名男子无视红灯,直接在信号指示灯为红灯时横穿马路,虽然当时马路两边并没有快速行驶的车辆,但这种行为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也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文明条例。
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可这偏偏是许多大人常常无视和没有做到的。此次《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行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指示横穿道路,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行走或者跨越交通护栏,违者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处罚”。
小区内乱停车。
小区内停车乱象,终有处罚措施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有了自己的爱车,可车位有限,“僧多粥少”,停车问题已经成为不少车主头疼的问题,而让家住港城花园的徐阿姨头疼的不是因为没地方停车,而是家门口乱停车的糟心事。
老小区停车难问题突出,因车位少,许多没有车位的车主只能“见缝插针”地停车,而且车主公共意识薄弱,为了贪图一时便利把车随意停放,导致小区内狭小的道路愈发难走。徐阿姨告诉记者:“我们这是个老小区,大部分住户都上了年纪的,这万一有病有灾的,救护车都开不进来。”另外,笔者还从小区住户口中了解到,每到周末晚上,在苗圃路周边停放的车辆就更多了,巷子本来就狭窄,路一边还是下水道,这再一停车,人就完全没法走了,又脏又挤。
此次《条例》中规定:不在依法设置或者划定的车库、车位内有序停放车辆,阻碍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道路或者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口的将由物业管理部门施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