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引起纠纷 三种情况应将其退还
彩礼是结婚绕不过去的话题。这几年,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彩礼也是水涨船高,因为彩礼导致的纠纷也是屡屡见诸报端。男女双方见过家长,结婚办酒的日子都定好了,可最后黄了,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女方不愿意,双方对簿公堂。那么,这彩礼钱到底该归谁呢?
去年,宁波某地发生了因为彩礼钱退还的问题杀害了准丈母娘和小姨子的事件,原本的喜事变成了凶杀案,让彩礼的话题一度引起热议。市民小郑近日也因为彩礼的事发生了不愉快。小郑原本有个女友,都要谈婚论嫁了,却因两人性格不合分手。“原以为和平分手,两人相忘于江湖就好,谁知情伤还没过,两家人因为彩礼退还的问题反目成仇了,双方各执一词,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小郑很无奈。市民小陈也曾因为彩礼的事闹上了法庭,一度让家里闹心无比。
对于彩礼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一名陈姓教师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彩礼都变味了,金额越给越高,变成了一种经济负担,为日后纠纷埋下了隐患。另一名80后市民周晶玲表示,彩礼的纠纷问题现在经常听到,男女双方感情好,或许不会遇到这样揪心的问题,万一感情不和,那彩礼要不要归还,归还多少,还是要根据法律规定来。
那么,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彩礼钱到底该归谁?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对“彩礼”返还问题作了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记者了解到,婚姻法解释(二)将彩礼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即给付彩礼的行为需要以结婚为目的,于婚前给付的行为,并且给付彩礼是基于当地的一种民间习俗,一种习惯做法。虽然给付彩礼行为的性质尚无定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给付彩礼与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买卖婚姻等行为有本质的区别,它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无条件的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