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 03- 10 浏览量:

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编号 BZHD01-2017-0002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个人
文章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5号)文件要求,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统筹利用,不断提升全区基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现就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各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家庭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立起一套规范有序、运行良好、科学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培养起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平台、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神家园,推动我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新台阶。

二、加强规划建设

(一)科学规划布局。根据我区镇、街道人口分布及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和使用现状,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绿色共享的原则,以补短板、惠民生为导向,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充分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形成便利、均等、普惠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二)落实标准体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照《镇海区全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规范》,落实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各项标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100%。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制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围绕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内容,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三)分类推进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重在完善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水平,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现有农村文化礼堂、文化活动室、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推进与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文化设施相配套的文体广场的建设。

三、提升服务效能

(一)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整合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家庭教育、体育健身、文联活动等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推动各级各类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文化体育设施综合管理利用;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服务;整合区内公共图书资源,提高图书利用率,有效推进全民阅读。

(二)丰富服务内容。进一步深化“书香镇海”和“雄镇”系列文化品牌建设,办好“市民文化节”、“全民读书月”等群众性品牌活动,大力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电影放映、“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艺韵追梦”基层巡演和区域文化走亲等文化惠民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打造基层文化品牌,形成一镇(街道)一品牌、一村(社区)一特色的群众特色文化格局,积极开展书画之乡、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建设。利用中华传统节日、重大节假日活动等,结合地方传统习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大力支持基层文联组织开展文艺活动,正确引导社会群众自办文化,兴办各类文体社团。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推出一批特色服务项目。

(三)创新服务形式。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持续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现文化服务供需有效对接。积极促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资源互动共享,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提高区级文化阵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和数字文化服务全覆盖。推动无线网络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无障碍获取数字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24小时自助图书馆、图书服务平台的使用效率,将数字资源建设、数字化阅读平台引入市民阅读。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促使文化资源下沉、服务延伸,让优质的文化资源进社区、进农村。加强镇(街道)文联组织建设,健全各类文艺协会,不断集中和壮大一批文艺骨干和文艺人才,服务区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吸纳更多有奉献精神和文体技能的普通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四、创新运行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指导。结合群众实际需求,错时开放。制定活动开展、服务规范、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设施良性运转、长期使用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区统筹规划、乡镇(街道)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探索社会化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鼓励实行农村文化礼堂理事会负责制以及结对共建、村企联建、集资兴建等不同投入主体的建设运行管理模式。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由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团、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等承担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或管理。

(三)鼓励群众参与管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鼓励群众参与基层公共文化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发挥文化能人、各类乡贤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各镇、街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规划,把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统一纳入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中来。区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完善相应服务规范,做好统筹协调及督查工作。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建设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文化发展的各项政策,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区级财政要通过购买服务或专项补助的形式,引导、培育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康发展。镇(街道)、村(社区)每年要专门安排专项运行管理经费,并纳入本级预算。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根据镇海区《基层文化服务规范》规定,配齐配足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文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队伍。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负责人任职期间享受各镇(街道)中层相应待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鼓励各镇(街道)通过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业余文艺团队、业余文保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文化人才队伍的执行力和创造力。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培训时间每年应不少于10天。

(四)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对各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的考核指标。区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测评,增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本方案自2017年3月8日起施行。

镇政办发〔2017〕29号(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 《镇海区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图解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