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策 镇海下月启动残疾人证申领核验

发布日期:2016-07-21 08:42 来源:镇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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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区残联获悉,8月1日起,我区将率先在全市范围内精细化、标准化办理残疾人证,简化残疾证申办程序,以提高残疾人持证率。

  “卧床不起或行动不便重度肢体残疾且家属无能力陪护的申请人,其监护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上门评定的申请。“区残联副理事长王永进说,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认为确实需要上门评定的,向区残联申报,区残联根据情况协调评定专家开展入户评定,但上门评定地点限镇海区范围内。

  据悉,残疾评定按《残疾标准》执行。凡要求申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各类残疾(精神除外)原则上经治疗终结满一年(功能明显不能恢复者除外)方可申领;已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需要再次申请残疾鉴定的,需在上一次评定完成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评定。评残鉴定结果与原先不相符合的,以最新一次鉴定结果为准。区残联将按照办证程序,输入最新信息并发放新证。

  “凡户籍在本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证》。”区残联副理事长王永进说,区残联将负责受理申请人办证申请,监督和指导残疾类别和等级的评定,指定、组织、委托其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的评定,并填发《残疾人证》。

  区残联工作人员表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残联告知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并征询是否复检。同意复检的在下个评定日复检,不同意复检的视为不符合残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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