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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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部署,2016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九龙湖镇进行巡察,5月3日,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在充分肯定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馈的五个方面11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领导重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镇党委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非常重视,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夏卫东任组长的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多次召集镇纪委、组织办、农业服务中心、城建管理服务中心、财政所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予以落实解决。及时向区委第一巡察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二)梳理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巡察组反馈意见的第二天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一研究梳理反馈的各项问题,制定了《中共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委员会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并根据职能科室的各自职责和所承担的整改事项制定了《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责任科室和牵头领导,牵头领导都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整改工作由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副书记具体协调,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三)统筹协调,全程督办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把整改工作任务与当前工作尤其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协调推进,使目标、要求、时限、措施相一致、相衔接。镇党委强化督促检查,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列入镇党委督查事项,对于巡察整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对整改落实进展不快的,协助责任科室找准原因,明确思路,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的,镇党委书记及时约谈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确保各项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二、从严从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各牵头领导、各责任科室按照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遮不掩认领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入整治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问题 1、着力解决“两个责任”意识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注重对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通过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制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按照“三书”要求,向每位班子成员下发了《责任分工告知书》和《承诺书》。党委书记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和“五个不直接分管”有关制度。落实班子成员“两岗两责”,制作主体责任网格图和纪律建设网格图,全镇418名干部全部一一对应在123个网格之中,形成了13张网格图,把责任压实到每位党员干部身上。二是从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把监督问责贯穿到“两个责任”落实全过程,推行《廉情手记》,面向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村(社区)书记以及镇属单位负责人发放《廉情手记》63本,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者,根据网格图责任逐级追究到位。 (二)深入整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2、着力解决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 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有关纪律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针对巡察反馈我镇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存在欧尚、加贝等超市违规购买购物卡的问题,镇党委要求镇财政所坚持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干部的提醒教育。严格超市购物发票报销,要求超市购物票据、购物清单备档,并建立了超市购买实物认定制度和实物领取签名制度,从制度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对党政办干部俞英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 3、着力解决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我镇公务接待中存在接待经费未执行“一次一结”制度,多次消费一次结算,接待超标准问题,镇党委主要从完善制度、加强学习、管控支付、专项整治等方面予以落实。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公务接待的最新要求,制定完善了《九龙湖镇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三是管控支付。实行公务接待支付审核制,由财政所落实专人负责,要求每次公务接待,需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单、公务接待呈批单、公务接待费报销单”,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一律不予支付。四是专项整治。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实现公务接待的规范有序。 4、着力解决违规发放通讯补贴问题 开展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行为处分规定》。针对巡察反馈的我镇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存在部分人员每月违规发放住宅电话补贴、事业人员在绩效工资总量外每月发放通讯费的问题,镇党委要求对2013年1月以来发放的部分人员住宅电话补贴以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外的通讯费予以收回。据统计,住宅电话补贴涉及26人,共计37390元,通讯费涉及37人,共计71670元,已通知相关人员于5月底予以收回。严格执行浙江省《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清理镇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津补贴发放情况,对镇党委政府未书面明确的,一律不予以发放,做到令行禁止。 5、着力解决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九龙湖村村干部在2014年11月,借外出考察之机游览旅游景点,并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的问题,镇党委从完善制度、加强学习、严格审批、责任追究方面予以落实。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外出公务活动和请假的最新要求,以执行书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镇属单位)、村(社区)干部考勤制度的通知》。二是加强学习。组织镇机关、村(社区)以及镇属单位干部学习了有关外出公务活动和请假的规定。三是严格审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镇机关(镇属单位)干部、村(社区)干部的外出公务活动和请假实行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人。四是责任追究。配合区纪委对九龙湖村班子相关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三)深入整治工程建设和资金监管方面问题 6、着力解决直接发包或邀标工程项目偏多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2013年至2015年,九龙湖镇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数量偏多的问题,镇党委严格执行《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6〕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了《九龙湖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程项目发包和施工招投标活动,工程项目不随意设置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严格控制数量。明确除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呼声强烈的应急、抢险等突发性工程,经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导机构批准后,可实行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外,其余工程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招投标。组织镇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人员开展镇最新招标办法学习,强化责任,提高思想认识,严守底线。 7、着力解决村集体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九龙湖村以工程款名义套取集体资金46万余元,用于支付餐饮、香烟等开支的问题,镇党委从严格规范相关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内审、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落实。一是严格规范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镇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农资办〔2015〕1号)文件,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范资金管理,包括严格财务支出审批,规范账户、票据、印章管理;规范资产及资源管理,包括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及资源清查、登记制度,规范集体资产及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程序。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报批制度。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全镇各行政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查纠。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日常检查与业务指导。镇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联合小组对各村进行抽查,每季度抽查一次。严格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实本》,同时,启动《九龙湖镇农村小微权力运行补充手册》的编印工作。三是加强内审。制定全年内审计划,完成对行政村(社区)和部分下属单位的审计。四是责任追究。对原九龙湖村党总支书记项伟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对原九龙湖村村委会主任余静丰、原九龙湖村党总支副书记王世杰和九龙湖村党员王广林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3名村干部进行了警示廉政谈话。 (四)深入整治干部人事管理方面问题 8、着力解决干部人事管理不够严谨问题 组织学习2016年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内容,不断提升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对人事档案进行集中、全面核查,对材料不完整、信息记录不准确的,进行严格认定。目前已完成区管干部、非区管干部、事业干部的档案整档、初审、复审。对材料缺失的,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五)深入整治廉政风险点方面问题 9、着力解决农业产业化项目方面问题 根据区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关于九龙湖镇农业产业化政策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产业化项目申报主体,严格规范报批程序,规定项目立项一年两次,同意立项的项目经反馈、对接明确实施内容后公布年度项目计划。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对财政补助资金在50万元(不含)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经镇农业服务中心委托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咨询、施工图预算审核、监理、审计等;对财政补助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下的,由业主按立项确定内容、标准自行实施管理,竣工后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审项目工程结算资料,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实工程量和投资金额;对财政补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科技类项目需由3人以上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关鉴定意见;对列入市、区级以上项目的,按市、区级以上有关文件执行。项目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审计报告和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拨付。建立农业产业化项目一项目一档案制度,含申报、审批、过程监管、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 10、着力解决财政经费拨付使用方面问题 针对巡察反映的镇政府在2015年7月支出1.3万元现金,用于慰问处置“5.30”职工讨薪信访事件中的警务人员,但仅有镇相关领导和财政所长签字,无对方签字或附件的问题。镇党委研究制定了《费用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财务工作岗位职责、财务工作管理、现金管理等,明确日常费用报销范围,包括差旅费、车辆运行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招待费、会议费等。明确报销流程及规定。提供“5.30”职工讨薪信访事件中,警务安保人员的发放清单。严格按照财务有关制度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对财政所干部方焕禄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其所在部门的全体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教育。 11、着力解决物品采购发票报销方面问题 严格执行镇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完善资金支付相关审批制度;严格超市购物发票报销,严格控制支出,要求超市购物票据、购物清单备档,并建立超市购买实物认定制度和实物领取签名制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对财政所全体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教育。 三、注重长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我镇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发展。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年底完成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坚持不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镇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开展。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镇纪委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三是坚持不懈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四是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6537138;邮政信箱: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编:315205(信封上请注明“对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