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公安部网晒出18项不再开具的证明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日前,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市民无疑是一头雾水:18项证明公安部门将不再开了,那么到底谁来开?昨日,记者走访多个部门打探。
“我是我”等奇葩证明无需开
昨日上午,记者在招宝山派出所看到,来派出所里开具证明、办事的市民还不少。对前来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市民,民警在确认其身份信息等情况后,就给他们出具了相关证明。
该所户籍科的民警告诉记者,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就可到派出所补办,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是没有附加条件的,丢失即予办理。因此,身份证丢失开身份证明、身份证丢失证明,这两类证明派出所不予出具。
除了临时身份证明外,记者从各基层派出所了解到,派出所还常会收到开具户籍证明的业务。“‘我是我’,‘我妈是我妈’,这其实不需要另外开具证明。”民警表示,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在户口簿上,还有与户主关系一栏,已能明确说明身份关系。
而身份证号15位升至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由电脑计算得出,也无需派出所证明。民警提醒,仍在使用15位的一代身份证的市民,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换领,以免带来不便。另外,证明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派出所也不予出具。
三项证明个人没法开
除上述5项无需开具的证明,还有派出所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3项证明,包括: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招工单位让派出所出具表现证明的。
据民警介绍,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而现实表现证明属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所以,对于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此外,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的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其余十项该去这里开
记者通过采访梳理发现,其中有4项证明,可由公证机关开具,分别为姓名不一致需要证明同一人、偿还能力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家庭收入状况证明。记者就此向信达公证处了解情况,信达公证处负责人表示,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只要符合公证受理条件,公证机构都会予以办理。
除上述4项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则无需开具。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解释道,结婚证就是婚姻关系最好的证明。倘若结婚证不慎遗失,市民又没有时间到民政部门申请补领,可先到区档案馆查询婚姻登记时的相关资料以作婚姻状况证明。
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因此开具人员失踪证明的职能,也将逐步交由人民法院承担。对死亡证明,则由死伤地确定该由哪个部门开具证明。在医院死亡的,可直接带上户口本、死亡人的身份证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家里死亡的,需到所在社区(村)委员会开具证明。另外,实际居住地证明也由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
而房产情况证明,持有房产证的市民,可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其招宝山分中心的房管窗口办理。不过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获悉,未持有房产证,仅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村民,可到户籍所在地国土所开具其宅基地享受情况的相关证明。此外,保险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