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牌难挡泳客 九龙湖成“公共泳池”

发布日期:2014-07-24 08:5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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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张超梁 通讯员张伦飞 谢汀)“因九龙湖水质好、环境优美吸引了很多市民,特别是最近高温天的傍晚时分,就会有成群结队的人涌向那里,有些甚至是全家老少出动,把这里当成‘公共泳池’。”近日,市民沈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向记者反映发生在九龙湖旅游度假区内的一些不文明行为。

  7月21日17:20,在景区景点九龙归海附近,记者看到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市民,载着两名家人,停车驻足有意下水。看到景区巡逻队员正准备过来劝阻,他赶忙骑着电动车离开另觅场所。

  原来,7月16日,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与九龙湖镇政府、九龙湖派出所、十字路水库管理处、九龙山庄等单位举行安全联席会。在会上,鉴于九龙湖面积广阔,划出各单位管理范围,并各自成立巡逻队,劝阻市民下水游泳。

  “我们在景区内的仰望达蓬、方腊神剑、斗鸡岙等7个地点的亲水平台附近设点,在16:30—20:30的市民游泳‘高峰’时段巡逻。”对于在九龙湖“野泳”的行为,负责景区日常维护管理的九龙湖旅游度假服务有限公司马经理显得很无奈。“亲水平台本是用于观赏,市民却当成‘公共泳池’。”

  在九龙湖周边,都设有禁止游泳的安全提示牌,但这无法阻止市民到九龙湖中“亲水”的脚步。“我们只能劝说、教育。”经常在九龙湖边上巡逻的景区保安谢国强表示,亲水平台分布广,管理难。往往是他们一走,市民又下水了。“最近一段时间,由于高温,每天都有人来九龙湖游泳。上周末,来游泳的人特别多,而巡逻队员只有十多名。”

  “高温天里巡逻劝说不是最苦最累的。”谢师傅说,最难受的是还会受到一些市民的谩骂。“他们认为九龙湖是公共资源,市民有权利在这里游泳消暑。”记者从十字路水库管理处了解到,根据《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作为省二级饮用备用水源的九龙湖,从法律上是明文规定禁止人们在其中进行游泳等可能污染饮用水的活动。

  “原则上,九龙湖是不允许游泳的。”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看上去秀美静谧的九龙湖,实则水势凶险,平均水深超过10米,水温差异大,加上没有专业救生人员和安全设施,极易发生溺水事故,市民下水前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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