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县斩“无形手”砸“潜规则”

来源:技术支持 发布日期:2013-04-26浏览次数:

  从查处一间店面出租围标案入手,牵出28起工程建设领域的围标串标案件,涉案金额达10.86亿元,涉案人员78人,其中涉及公职人员9人。

  

  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利用制度漏洞,买通他人操控招投标,从中获取巨额好处费,让原本公平的市场竞争演变成一场场闹剧。

  

  面对行业"潜规则",一些真正想承揽工程的建筑公司也不得不妥协;而一些本身并没有任何工程建设经验和资质的陪标者,却凭借"潜规则"从中轻松获利。


  2013年2月5日,浙江省玉环县为民服务中心原主任郑善森因犯受贿罪,被玉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就在一天前,郑善森以前的副手——县为民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县招投标中心原负责人林财增,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玉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二人的相继落马,祸起于当地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乱象。

  

  2012年,该县纪委、监察局从查处一间店面出租的围标案件入手,直面行业"潜规则",并且顺藤摸瓜,一举查获当地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案件28起,涉及工程建设企业159家,涉案金额达10.86亿元,涉案人员达78人,其中公职人员9 人,牵出该县为民服务中心原主任郑善森、县招投标中心原负责人林财增、县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李森煜等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此案也创造了该县近年来查办案件涉案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查办历时之久等"三个最",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一间店面牵出一群"硕鼠"

  县纪委从一间店面出租围标案件入手深挖细查,一举查处了28起工程建设领域的围标串标案件。

  

  这一系列案件的严肃查处,还得从一年多前的一封举报信说起。

  

  2011年12月的一天,玉环人张某路过玉环公园时大吃一惊,他发现自己原本打算租下来的一家店面突然有了新主人,正准备择日开业。

  

  原来,这家店面在2010年10月公开招标出租时,张某曾以每月每平方米81元的价格中标。可由于原先的雇主一直拖着不交房,张某无奈只能放弃,打算等原雇主交房后,再次参加招投标承租。

  

  "我一直关注这间店面的出租信息,按规定招投标要在媒体上公示,可现在突然就这么不声不响地租给别人了,太让人奇怪了!"满腹疑虑的张某在四处打听后,得知这家店在2011年11月又重新招标,而且出租价格仅为每月每平方米50元。一怒之下,张某给县纪委写了一封举报信,反映该店面的招投标过程有猫腻。

  

  在玉环,以前每当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时,经常会有这样的怪现象:参加报名的单位有近百家,可真正参与投标的却往往只有三四家,而最后标的物"花落谁家",参与投标的人竟都心知肚明。

  

  原来,在这个看似按规定程序进行的"公平竞争"背后,却有另一只无形的手在操控整个过程。如何铲除这只无形的手,一直困扰着玉环县纪检监察机关。

  

  这封举报信引起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工作人员随即对信中反映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查阅这起招投标档案时,县纪委办案人员发现诸多疑点。这家店面2010年第一次招标时竞标人数有45人,而次年第二次招标时竟然只有4人竞标。

  

  当办案人员查询竞标人身份时,更是发现这起招投标有些蹊跷。"第一次竞标的人大都为玉环本地从事服务业的人员,而参与第二次竞标的4个人职业各异,有护士、牛排馆的厨师、兼职经营牛排馆的医生,且4人相互都认识。"办案人员说。

  

  2012年初,玉环县纪委联合当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其展开调查。原来,这起招标信息并没有在当地大众媒体上刊登,只是挂在一个想租店面的人都不会关注的工程建设类网站上。最后,在4人竞标的情况下,这位兼职开牛排馆的医生以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价格中标。

  

  是谁有如此大的本事,能够一手操控一起招投标?在对涉案人员的调查中,一个名叫李森煜的人多次被涉案人员提到,这也成为突破此案的关键。当办案人员调查其身份时,发现李森煜只是该县招投标中心在窗口负责招投标企业报名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

  

  办案人员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由于县招投标中心内部管理松散,一项工程招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业主等单位竟然都能拿到原本属于机密的报名名单。李森煜不仅将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名单、标底等机密信息换取好处费,甚至直接参与围标、串标。经查,仅在2009年12月至2011年4月间,李森煜就参与了玉环县内7个工程项目的围标串标。

  

  2011年1月,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了一项预算造价为400多万元的土建工程。建筑商鲍某等人见有利可图,就找到李森煜商量,称愿意拿出工程造价的4%作为活动经费,让李森煜帮忙"摆平"该工程招标的其他报名者。

  

  后来,李森煜利用自己的人脉,介绍鲍某认识了某建筑公司的叶某,让鲍某挂靠在叶某的公司下参与投标。同时,李森煜还与其他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联系,采取向每家报名公司支付3000元至6000元不等费用的手段,使其退出投标或参与陪标。最终,该工程由鲍某挂靠的建筑公司以基本接近预算造价的价格中标。仅这一次,李森煜就从中获利6万余元。

  

  2012年10月8日,李森煜因犯串通投标罪,被玉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县纪委从这起案件入手深挖细查,一举查处了28起工程建设领域的围标串标案件,不仅揭开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中出现的种种权钱交易内幕,还牵出一窝靠着这畸形的行业"潜规则"为生的"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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