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型国企沉浮的背后——古井集团高管腐败窝案剖析

来源:技术支持 发布日期:2011-08-22浏览次数:

 "古井集团",曾是一个承载着无数辉煌的名字。


  它曾拥有1万余名员工,是集酒业、酒店业、房地产业为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它也曾打造了"古井贡"这块金字招牌,成为中国股市中的风云标杆。


  然而,在这些耀眼炫目的光环面前,以原董事长王效金为首的企业高管人员却因信念产生动摇、作风日渐霸道、私欲悄然膨胀,造成总额达到1亿元的国债投资损失,偷税高达15355.4万元,公司股价连创历史新低,被戴上了"*ST"的帽子。


  2009年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效金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王效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原材料采购、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企业经营、资金拆借、广告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权力过于集中,使其目无法纪、铤而走险


  "王效金就是古井,古井就是王效金,效忠王效金就是效忠古井"


  权力过于集中,是一些国企高管落马的主要原因之一,王效金也不例外。


  从1985年担任古井酒厂厂长起,王效金20多年来一直身居"一把手"的位置。2000年以后,在各方对王效金问题的反映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组织上仍没有对其进行及时调整。究其原因,无外乎"古井是利税大户"、"王效金是能人办企业",怕挫伤了王效金的积极性,结果却导致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据办案人员透露,王效金在案发前的几年中,从不到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甚至无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出现腐败现象在所难免。


  在古井集团内部,作为集团最高决策机构的董事会,在案发前已有3年没有召开,董事不"懂事"、董事不议事。制度虽有,却都形同虚设,一切均由王效金及其亲信说了算。


  古井集团每年需采购3亿元的酒类包装材料,集团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郭新民依仗与王效金的关系,视采购制度于儿戏,哪个供应商给的贿赂多就用哪家的材料,甚至为了捞取更多的好处,不顾生产销售的实际需要,随意增加采购量,导致包装材料严重过剩,要建新仓库来储存,给集团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调查组后来查明,郭新民在任职期间共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80余万元,另有家庭财产288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王效金就是古井,古井就是王效金,效忠王效金就是效忠古井。"这是王效金在公开场合说过的话。


  王效金等人不是把自己当做企业的管理者,而是把自己当做企业的拥有者,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这种错位的思维模式,也使得王效金等人听不得半点反对意见。


  此外,由于王效金头顶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等耀眼光环,集团其他高管认为谁也不敢查他,所以越来越有恃无恐。王效金等人为了给自己留后路,日后能继续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便抓住一切机会,疯狂地攫取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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