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腐败月均放倒20人启示啥?

来源:技术支持 发布日期:2010-09-28浏览次数:

  自从去年7月中央作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决定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中央的决定,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但基本摸清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底数、发现并整改了一批问题、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据统计,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至今年7月份,全省立案查处4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2人,组织处理56人。(2010年9月7日《南方日报》)


  仅广东一个省的工程领域腐败,一年就查出了238人,即每月查处近20人,触目惊心啦!仔细分析被通报的10宗典型案例,带给我们啥启示?


  从被查出的官员构成看,有政府分管工程的领导,正局级干部,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南沙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海涛,收受包工头各项贿赂150万,被判刑7年;有职能部门"一把手":区委区政府秘书长、办事处主任,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国土分局局长、广播电台台长,口岸办主任、规划管理所所长。


  从犯罪的性质看,主要都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体老板、包工头、开发商提供便利,从而收受或索取贿赂、好处费,也有虚构工程、虚开发票的,工作失职造成围标串标的。


  从被惩处的情况看,涉案相关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被判刑、开除党籍和公职。值得一提的是,揭阳市会来县第三水厂及县城城区管网改造工程违法违纪案,致使会来县自来水公司、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等单位共计14名有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由以上分析,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工程领域腐败,涉案人员级别从厅级、处级、科级、科员不等;但常常都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或分管领导,这是监管的重点,也是难点,更是下一步督查清理的重点,必须花大力气,按照《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领域行为处分规定》和专项治理的部署,严查到底。


  其二,工程招投标,是防止腐败非常关键环节。要深入推进公开招投标工作,不但要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要求,100万以上的工程要进行有形交易市场,实施公开招投标,而且要延伸公开招投标制度,使县(市、区)以下的乡、镇、街的小额工程也纳入公开招投标范畴,尽力防止不招标、假招标、串标围标现象发生。


  其三,要加大案例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相关部门"一把手",深知危害,自觉廉洁自律,强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观念,别抱侥幸心理,莫碰工程"高压线",以免高强铁窗后悔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