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理性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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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4月10日电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引起学者、官方越来越多的关注,直至今年阿勒泰地区正式将其从理论引入实践,一下把其推至社会关注的风口浪尖。 可是,围绕阿勒泰的试验,各方面的声音均有不同,对现实中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路径的建议也各不相同。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眀安在做行政法相关研究时,开始关注该制度;而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连续四年在全国"两会"上就该制度提建议,今年还提交了针对该制度立法的草案。 近日,CBN记者对这两位专家进行了采访。 CBN:你正式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关注始于什么时候?从最初关注至今,你认为该制度是否有所推进? 姜眀安:我对于财产申报制度的关注主要是近几年,此前在做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研究时,也对该问题进行过思考。 这些年这一制度还是有一些推进的,有很大进展。毕竟阿勒泰、湖南、浙江等一些地方都有各自不同的尝试。但是我也听到一些声音说很多尝试都是没有落到实处,是虚张声势的。 韩德云:我最早关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始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关注,2004年和2005年是该法出台的关键时期,但是当时它对财产申报没有提出任何规定,所以引发了我更深入的关注。 从本世纪初开始关注以来,该制度应该说还是有不少进展的,社会舆论的关注和讨论很多,一些地方都开始了试点。 CBN:在你看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进,最大的障碍是什么?从现实角度看,亟需要哪些方面的支持? 姜眀安:当前最大的障碍应该在于官员的反对声音,这里包括财产都合法但是对制度本身不理解的官员;也包括确实有不合法财产,以各种方式来阻挠制度推进的官员。 但是总的来讲,技术上不存在问题,我认为,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进与否主要取决于决策的可能性。另外,在国内有必要在大一些的范围来推进,比如经济发达的地区来试验。可以是广东的广州、深圳,也可以是上海,通过在这些地方的试验来考察实际落实中的经验教训。另外,也可以在某一些系统先行探索,比如是否可以选择先在检察院、监察系统展开? 韩德云:当前推进这一制度的主要困难是多方面的,其一,高层要在恰当的时机作恰当决策和选择;其二,新的历史阶段下政府和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公民社会的构建,特别是公民社会的基础要打造,当然这需要时间和空间;其三,公务员本身的素质和公民素质都亟待提高,这样大家对于该制度才有更充分全面的理解,不至于片面化和主观化。 推进这一制度要取决于现实技术层面的成熟和完备,取决于社会整体接受程度的成熟,不可能在各种准备不成熟的时候就盲目决策。就这几年我提建议的反应看,总体没有反对的,接触的很多官员的反馈也是正面的。但是,我们要很清楚,在中国推进这件事情本身就是有困难的,作为现代行政理念范畴内的东西,肯定会存在阻力。 CBN:新疆阿勒泰地区针对该制度的试验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你如何评价其做法? 姜眀安:阿勒泰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意义也是很重大的,它将来是否能够完全取得成功,可能要看中央层面对其支持力度有多大。 从法律范畴来,该制度的推进还是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比如隐私问题,官员的隐私和公民的隐私其实是不同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官员的隐私权,比如在推进中,对于亲戚朋友所送财物如何定性?或许还是要有一定的保护措施,不一定公开其亲友的名字、身份等信息。 但是我认为技术性的问题都完全是可以解决的。 韩德云:阿勒泰尝试的做法很好,但是制度出台的途径还值得商榷,因为没有党章的授权,在程序上也有缺陷,有明显的人治色彩,所以它未来的结果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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