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使用须知
“中国镇海”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栏目受区长委托,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镇海区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和镇)以及政府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单位向您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一、区长信箱受理事项: 1、对政府政策、决策、重大举措及重大事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2、对行政执行方面问题的反映。 3、对行政机关、具有或提供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在工作活动中职务行为方面的反映。 4、对重大灾害、事故、治安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反映。 5、对影响社会基本生产生活公共服务方面问题的反映。 二、区长信箱不受理事项: 1、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 3、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4、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5、对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6、对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7、对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 8、对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9、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三、区长信箱信件处理的时限:一般信件5个工作日之内答复,重要信件10-20个工作日答复,涉及全区政策性问题的30-60个工作日答复。 四、注意事项: 1、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区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4、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5、提交信件成功后,“中国镇海”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获得一个信件编号和密码,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区长信箱”页面的“受理查询”栏输入这两个号码,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6、信访人如果不愿意把信件内容公开的,要在信件内容中注明。 监督电话:862740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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