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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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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实施服务中心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各类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各个服务窗口布局设置和工作程序。
(二)组织协调各服务窗口综合受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使用、企业资产置换、有关证照申领等方面审批或办证事项。
(三)组织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咨询服务。
(四)受理并协调服务对象有关审批、办证方面的投诉事项。
(五)检查考核进驻服务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经济服务情况,督促服务中心各窗口优质、有序、高效运转。
(六)向市民提供各类行政事务和家政求助服务。
(七)协助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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