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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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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提出新城开发建设的目标定位和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开发规划的制订、实施;
(二)负责新城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的计划、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计划、方案、政策的制订,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确定招商项目落户的政策、条件、土地使用的方式和价格,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落户项目的供地及其它配套服务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建设地块开发和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资金筹措;负责对下属公司的管理;
(五)负责拟定有关行政管理规定,建立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保廉体系;区政府授权负责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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