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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 [基本信息]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单位全称: 镇海区旅游局
单位地址: 镇海中山路2号
邮政编码: 315200 
公开电话: 0574-86256437 
监督电话: (0574)86273200
网    址: http://www.ala.gov.cn
E-mail地址: zhlyj@zh.gov.cn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旅游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报批工作;参与重点旅游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三)负责编制申报全区旅游发展资金(或专项资金)的投资计划,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旅游发展资金(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内部审计,配合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旅游形象的策划、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五)负责设立旅行社的申报工作;负责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一、二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和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申报工作;指导规范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协调旅游安全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全区旅游对外交流和合作。

(六)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

(七)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考核和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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