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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二)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的文(函电),草拟、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四)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政府系统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以及加强与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联系的有关事项。
(六)收集、编辑、报送供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参阅的政务信息资料;负责管理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及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八)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草拟在全区性、综合性以及其他会议上的报告和讲话,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九)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十)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与驻镇部省市属单位、驻镇部队的联系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涉外事务的具体联系与办理。
(十三)管理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负责代管区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四)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