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府组成部门 |
|
|
|
|
|
|
|
| 单位全称: |
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 |
| 单位地址: |
中山路8号 |
| 邮政编码: |
315200 |
| 公开电话: |
0574-86274743 |
| 监督电话: |
(0574)86273200 |
| 网 址: |
|
| E-mail地址: |
zhsfj@zh.gov.cn | |
|
|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各单位、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区各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刑满释放、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组织实施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六)负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全区国家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的组织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公证工作。
(八)参与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