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返回首页 网站搜索 网站群搜索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政府组成部门
政府办
发改局
教育局
科技局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劳动保障局
建设交通局
城管局
农业局
贸易粮食局
外经贸局
文广新闻出版局
卫生局
人口计生局
审计局
环保局
安监局
民宗局
统计局
公安分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组织结构 > 政府组成部门 > 人口计生局
人口计生局 [基本信息]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单位全称: 宁波市镇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单位地址: 镇海胜利北路436号
邮政编码: 315200
公开电话: 0574-86272062 
监督电话: (0574)86273200
网    址: http://www.zhjsj.gov.cn
E-mail地址: zyf@zhjsj.gov.cn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受委托起草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的地方性实施细则;指导基层依法行政。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区人口发展战略,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以及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编制全区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统计数据分析研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执法检查;受委托制订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指导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和落实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四)制订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区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

(五)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编制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制定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检查社会抚养费和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七)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八)制定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以及区人口基金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旧版回顾 | 政府信息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承办
浙ICP备05000026 | 访问量: | 网站管理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