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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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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全称: |
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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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315200 |
| 公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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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574)86273200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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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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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政策;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协调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等重大问题。负责中央和市财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区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日常经济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和总部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救灾物资应急生产管理工作。
(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培育、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开展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工作;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负责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
(六)负责全区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和节能宣传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核准节能产品;负责全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电力运行行政管理。监测电力运行状况,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有关问题;监督指导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协调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参与全区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
(八)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设计与创意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工业设计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九)指导工业和信息产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推进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国际化经营,协调推进“品牌、标准、专利”建设。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产业信息发布和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事项;推进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指导和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工作;指导企业现代管理和管理创新。
(十一)协调、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扶持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工作;协助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十二)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区相关重大基础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智慧城区相关重大应用系统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拟订并实施相关的政策,协调全区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和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三)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指导、服务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承担区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组织信息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规定权限,统筹规划与管理全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公共信息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通信行业归口管理,指导通信行业发展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民爆器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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