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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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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全称: |
镇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单位地址: |
镇海后大街 |
| 邮政编码: |
315200 |
| 公开电话: |
86257999 |
| 监督电话: |
86257999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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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地址: |
zhajj@zh.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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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订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二)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组织承办区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察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就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费用制度及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进行监管。
(四)依法对全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依法监察这些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组织对这些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五)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矿山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做好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的审核工作,同时就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发放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监管。
(九)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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