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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保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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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联合国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办的《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第二次政府间审查会》今天在北京举行。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赵华林在会上指出,中国在保护海洋环境防治海洋污染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相关的计划,这些计划已经纳入到全国和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中。

  二○○五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把加强海洋保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纳入国家发展的规划,中国今后在重点工作中,要按照国际社会倡议的海洋保护有关理念,对流域、区域的海洋进行有力的整合,形成中国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国家行动计划。

  中国现在正在制定「国家行动计划」,为了制定这个计划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小组,「国家行动计划」将由有关部委和有关省市来共同组成。

  目前,参加执定计划或落实国家行动方案的单位由国家环保总局进行统一监督管理,为了调动和协调各个部委共同努力防治海洋污染和水污染,中国政府建立了部级联系制度,就有关情况同有关部门例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等合作,包括地方政府共同开会研究海洋和水环境保护的问题,「部级联系」制度在中国是十分有效的。

  中国目前已经制定了十余个流域的有关水污染防治的和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规划,得到国家的批准并纳入了国民生产和经济的计划之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制定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并经过中央政府批准,实施了五年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在环境保护方面,目前中国制定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等等,「国家行动方案」预计将在二零零七年完成,除了制定「国家行动方案」,还要建立鞭策和评价体制和机制,确保有关的「国家行动方案」得到落实。

  据悉,《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第二次政府间审查会》于十六日开始至二十日结束,会议期间还将讨论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北京宣言》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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