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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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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今年国庆节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计7天。9月30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二、根据季节变化,自10月8日起,机关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晚上:7:00——8:00(工作或学习)

  节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加强廉政建设,搞好环境卫生,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并按《国旗法》规定悬挂国旗。值班名单请于9月30日前分别报区委办、区府办。



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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